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超课时津贴按10元/课时的标准发放。但最高限额为超基本工作量12课时。
7、教育教学实绩奖励:
学校从全校教职工绩效工资(30%部分中的纳入二次分配的部分)中提留总额的10%,用于教育教学实绩奖励。不足部分由学校从预外收入中列支补充。奖励办法另行制定。教育教学实绩奖励还包括学业水平考试,其奖励逐步向中高考奖励靠拢。工勤行管人员设立目标管理奖,奖金不足部分在预外收入中补充。
8、病、事绩效工资发放:学期中病、事假除扣除相应的出勤奖励,同时扣除相应的工作量津贴。凡国家未规定的学校自行规定的假期一律废止。
9、凡属于教职工绩效工资(30%部分)二次分配后的结余,一年作为年度奖金以学年为单位按职级比例发放给教职工,学校不得挪作他用。
10、其他规定
借调人员只发基本(标准)工资(30%部分)的90%,扣留部分用于补充在职在岗人员的课时津贴。
五、教职工月绩效工资工作量计算办法
学校实行量化管理,设置标准课时。对全校的工作岗位,折算成标准课时。
(一)、课时工作量
课时工作量分五大块计算:课堂教学工作量;备课(含跨头、跨科备课)工作量;作业及辅导工作量;教学研究工作量;班主任工作量;其他课时工作量。计算方法如下:
1、课堂教学工作量
凡进入学校课程表,且分节按规定时量进行教学的课程(不分国家、地方、校本课程,不分年级、学科),教师按课表进课堂授课一节,计算0.7标准课时课堂教学工作量。
2、备课工作量
(1)各学科备课工作量,不区分国家、地方、校本课程,也不区分年级、学科,按教师根据教学需要而准备的标准教案数目计算。备课工作量计算方法为:每备一个标准教案,非毕业学科和当年毕业学科分别按0.5和0.7标准课时计算教师备课工作量。毕业年级的非中、高考学科不按毕业学科计算备课工作量。
(2)跨年级备课,每备课1节,按在学科课时基础上增加0.1标准课时计算跨头备课工作量(备课数少的年级为跨头备课)。
(3)跨学科备课,每备课1节,按在学科课时基础上增加0.2课时计算跨年级备课工作量(备课数少的年级为跨年级备课)。
3、作业批改工作量
作业批改工作量计算办法:学科授课时数乘以学科作业批改标准工作量。各学科作业批改标准设定如下: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计0.3标准课时工作量;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课程0.2标准课时工作量;校本课程、综合实践、通用技术、美术等其他学科计0.05标准课时工作量。没作业的学科不计算作业批改工作量。
当年中、高考学科作业批改工作量在本学科肄业年级作业批改量的基础上增加0.1课时。毕业年级的非中、高考学科不按毕业学科计算作业批改工作量。
作业批改工作量计算班额标准:初、高中标准班额分别设定为45人、50人。班级人数超过或者不足标准班额在三人(不含三人)以上的,作业批改工作量按如下公式计算之后在教师当月工作量中增加或者扣减:
超(不足)学生数
作业批改超额(不足)工作量=—————————×学科作业批改工作量标准
标准班额数
4、教学科研工作量
凡进课堂教学的教师,其参加教学科研的工作量,不分学科,每周每人计0.5课时(按实际开展教研活动情况计算,但每人每月教学研究工作量不超过2课时)。教研活动包括:市、区、校等组织的教研会议、听课评课、集体备课、培训学习、公开课、竞赛活动等。教师每缺席一次教研活动,在教师月工作量中扣除一个标准课时工作量。
5、其他课时工作量
(1)语文、外语学科教师早自习下班辅导工作量:每次5元,迟到不发,无故缺席倒扣15元。
(2)早操、课间操工作量:早操由学校指定人员负责,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课间操由体育组按学校要求安排五名体育教师到位组织,每人每周2课时。由于学校或天气原因导致不出操,不影响教师工作量。但教师每缺一次,扣除该教师当月一标准课时工作量。
(3)课外活动工作量:课外活动包括学科竞赛培训、特长生专业训练等。课外活动要求有计划、有教案、有学生名册、有学生签字的训练活动记录,文化学科培训时间每次不少于45分钟,特长生专业训练每次不少于90分钟。符合上述条件的课外活动,按1课时计算教师工作量。
(4)临时代课和自习课工作量:临时代课在一周以内,按15元/节的标准发放,一周以上按正常课时计算。学校进课表安排的和临时组织的自习课5元/节。
(二)、岗位工作量
岗位工作量是指以工作岗位为依据,以标准课时方式呈现,并照标准计算的工作量。
1、行政干部(校级和中层)、教辅后勤工作人员岗位职数和工作量列表如下:
表二:
|
岗位 |
周课时 |
岗位职数及其他 |
|
校级正职 |
18 |
|
|
校级副职 |
16.5 |
|
|
中层正职 |
15.5 |
|
|
中层副职 |
14.5 |
|
|
图书室 |
10 |
|
|
阅览室 |
10 |
|
|
校医 |
20 |
另卫生工作计6课时 |
|
报帐员、出纳 |
14 |
|
|
处室专干 |
12 |
人事劳资、教育、教务、招生、就业、保卫、后勤及学校确定的相关人员 |
|
处室职员 |
11 |
司机、办公室内勤、财产保管 |
|
水电工 |
12 |
|
|
实验员 |
12 |
|
|
档案管理 |
12 |
|
|
体育器材管理 |
14 |
含学校所有体育器材保管、田径场卫生 |
|
寄宿生管理 |
|
按学校寄宿生管理员待遇办法执行 |
|
网站网络维护 |
14 |
|
|
广播电话及会议室管理 |
12 |
|
|
心理咨询 |
8 |
|
|
机房管理(含监控) |
14 |
|
|
校园电视台 |
8 |
|
|
校报校刊学生社团 |
12 |
|
|
工厂会计 |
14 |
|
|
工厂出纳 |
1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