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经费筹措的国际比较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8-11-01 16:05:39
  1.政府拨款方式。英国政府支持高等教育发展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是对高等学校学生提供助学金和贷学金;二是提供科研经费。
  为了扩大高等教育的就学机会,从1962年以来,英国政府对全体在校全日制学生实施免收学费,并提供一定补助的制度。随着高等学校学生数量的增加,政府提供助学金的负担越来越重。因此,政府从1990年开始实行贷学金制度,同时把向学生提供助学金的标准冻结在1991年的水平上,而且决定逐步缩小助学金的规模,扩大贷款的规模。
  英国大学的科研经费主要来自以下几方面:政府、企业、非营利私人单位、大学本身的经费以及海外资金等。其中来自于政府的科研经费主要有两个渠道:一是由政府下属的科学、自然环境、农业、医学、经济与社会研究委员会五个研究委员会设置的研究奖学金等组成;二是申请课题获得的政府机构给予的研究资助。
  (二)产学研结合。
  为了增强高等教育界面向生产实际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产业界的科技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英国政府组建了全国性的教学公司,组织和协调高校同企业之间的合作。同时还建立了以大学为依托的科学园。在科学园中,由大学的科技人员与企业合作开展高科技方面的应用研究,以促进工业的发展。这种校企合作在英国获得了双赢,既增强了高校的科研能力,又促进了产业界的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为高校和企业双方赢得了利润。
  英国高校除了从政府机构申请获得科研经费外,还可以从对外合作研究中获得。科研经费主要来自于大学和公司、厂矿企业及欧共体合作的研究项目经费,而且这部分经费可以享受免税优惠。据OECD的统计,企业向大学提供的科研经费总额近年来有所增加。
  (三)学费。
  在英国高等教育经费来源中,英国本国学生学费所占比例很小,一学年学费2000英镑左右,比外籍学生要低得多。不仅大约65%的学生能得到全额助学金维持日常生活费用,而且一部分学生能从当地政府获得全额或部分奖学金。学校还在住宿方面予以补贴,这些均是英国作为福利国家的特征之一。近年来,受国际上高等教育公费负担减少,学生负担的费用结构随之发生变化的影响,英国对高等教育已经明确规定要增加私费负担比例。1998年英国开始收取学费,从而结束了高等教育不收学费的历史。英国大学学费的建议标准是1000英镑。1998年,英国学生总数是160万人,高校收取的学费约达到16亿英镑。1997— 1998年,英国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分配的高等教育经常性经费总额是34.05亿英镑,学费收入相当于经常性经费贷款的近一半。
  (四)民间捐赠。
  近年来由于英国经济状况不景气,国家财力难以跟上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为了解决经费减少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政府鼓励高校自找出路,筹集办学资金。各个高校积极争取民间捐赠,为学校增加了一笔额外经费。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中的各学院经费主要来自大财团和社会各界的捐赠。其他一般大学得到的捐赠款占总经费收入的3%左右。近几年,英国社会各界给大学的捐赠呈现上升趋势。捐赠者往往以得到某些研究成果或共享某项知识产权为条件,这种交换式的捐赠是英国教育经费筹措的一大特色。
  (五)招收留学生。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初露端倪,大力开拓留学生市场,几乎成为欧盟国家的共同战略。英国作为世界上高等教育发达国家之一,加上拥有英语这一世界通用语言的独特优势,一直是世界上主要接受外国留学生的国家之一。近年来,英国大学的生源普遍不足,特别是理科学生日趋减少,因此从政府到学校都非常重视招收海外学生。这样,既可弥补因政府减少教育经费造成的经费不足,又可以自由支配留学生所缴的学费。
  在英国,征收留学生学费带有一定的任意性。1979年以前,对外国留学生与本土学生的收费标准是统一的。近年来,受政府重新开拓留学生市场的政策驱动,英国各大学加大了招收海外学生并确定学费标准的自主权。目前,英国在校大学生中留学生已经超过了15%,每年大约有15亿美元以上的经济收入。

  三、日本高等教育的经费筹措

  日本的高等院校分为国立、公立和私立。日本《学校教育法》第5条规定:“学校的设置者——除法令特别的规定以外,应负担其学校的经费。”这是对学校经费来源的基本规定。据此,国立高等院校的经费由国家负担,列入国家财政预算;公立高等院校的经费由地方政府财政负担,国家根据地方交付税制度等采取措施使其保持必要的水平;私立高等院校的经费由学校法人负担,收取学费是主要来源,还有一些收益性事业的收入,另外,国家和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助性拨款,资助私立学校健康发展,对于向私立学校提供贷款、捐款,奖学金的财团和企业等实行免税措施。在日本高等教育经费来源中,除了政府拨款、学费外,其经费来源还包括校产收入和捐赠收入等。
  (一)政府拨款。
  1.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支持高等教育。在日本的现代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中央政府从开始就介入高等教育的发展,以至于自此以后,日本的高等教育发展,都是在中央政府的主导下进行的。中央政府中主管教育的文部省,是在日本的第一所大学诞生之前建立的,日本中央政府文部省从开始就直接参与日本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管理,是日本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特点。
  二战后,私立大学得到迅速发展,在日本高等教育中的作用日益重要时,中央政府也开始向私立高等学校提供补助,支持私立高等学校的发展。同时,日本还从国家的角度逐渐加强教育投资,国家对教育的投资中采取了国库负担制度、国库补助制度以及地方交付税制等。这些制度既保证了义务教育制度的落实,又提高于经济落后地区的教育经费之不足,平衡了地方教育财政开支。日本在教育财政方面,还有《地方财政法》、《地方交付税法》、《义务教育国库负担法》、《市镇村立学校教职员工资负担法》、《私立学校振兴法》等。根据这些法律,还制定了各种财政制度和补助措施。总之,依靠各种立法,保证了教育投资的顺利进行,也保证了教育经费的合理分担与分配。
  2.国立、公立、私立高等教育政府拨款。在日本,国、公立大学与私立大学的一个根本性的区别是,国、公立大学的日常经费主要来自中央、地方政府,私立大学的日常经费主要由学生的学费来解决。
  (1)国立高等教育政府拨款。国立高等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税收开支。国家财政税收支付国立高等院校经费的依据是1964年正式形成的日本现行的《国立学校特别会计制度》。日本政府将国立高校的绝大部分收入与政府财政拨款合并,共同纳入国家预算当中,对国立高校按具体标准统一下放教育经费。一般情况下,日本政府拨款的标准主要是学校规模的大小、办学质量及学术水平的高低等,国立大学只要遵循《教育基本法》、《学校教育法》等有关法规,符合《大学设置基准》,就可获得日本政府拨发的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的日常经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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