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查找“高等教育经费筹措的国际比较”更多相关内容
中查找“高等教育经费筹措的国际比较”更多相关内容- ·上一篇新频道:推进中国高等教育财政改革的战略选择
- ·下一篇新频道:鲁迅作品教学研究
高等教育经费筹措的国际比较
在学费政策上,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为了增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公平性,在1973年开始实行免收高等教育学费的政策,但后来为了增加高等教育经费来源,于1989年又开始推行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政策,以征收毕业税而非立即缴纳学费的方式向学生收取一定的教育成本,一方面避免抑制高等教育入学意愿,另一方面又可以促使高等教育受益者适度分担高等教育成本。
(三)销售和服务收入。
澳大利亚全国现有公立大学36所,成立公司的大学已经发展到34所。公司的经营活动主要是提供咨询和企业培训、组织和安排会议、出租学校设施、提供法律咨询、销售软硬件、进行科研合作等。澳大利亚政府要求大学重视与工商企业开展联合办学和研究,以补充教学和科研经费的不足。 1989年,政府发表了一份关于科研商品化的报告,提出到1996年底,每所高校都要从企业界获得相当于联邦政府科研经费的5%的科研资金。
(四)招收海外留学生。
澳大利亚政府对海外留学生的政策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发生转变的。1987年,全国大学只有622名全额收费生,1989年增加至6784名,1991年达到20219名,2000年约达到5万名,近年来数量增长更是加快。这些主要来自亚洲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为澳大刹亚大学增加了不少收入。
五、高等教育经费筹措的经验与启示
通过对几个主要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经费筹措的分析比较,我们可以得到各国在高等教育经费筹措方面的共性和一般发展趋势,即财政性教育经费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并存。
(一)高等教育经费的多元筹措。
高等教育是准公共物品,它既不像国防等纯公共物品一样完全由政府提供经费,又不像私营企业那样完全由经营者自己负责。但是,高等教育事业为社会带来的效益明显超过为受教育者个人所带来的效益。高等教育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向社会提供高层次的人才、新知识、新技术,为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和道德文化建设服务。高等教育的这种特点决定了代表全社会整体利益的政府应该承担起为高等教育提供主要经费来源的职责。同时,高等教育经费的来源还应该是多方面筹措教育资金。
高等教育政府财政拨款,主要包括中央政府财政和地方政府财政两个方面的经费。多方面筹措经费,则包括学生缴费,发展高校有偿服务、校办企业的创收,私人、社会团体、企业的捐赠以及招收海外留学生,利用信贷资金和争取国际教育资助等等。
(二)财政性教育经费为主。
世界各国对高等教育的认识,从19世纪初,欧洲率先出现了公共资助的国家高等教育体系,到20世纪以后,公共资助的模式进一步在世界范围内扩大,特别是被发展中国家所接受。国家是高等教育的直接的、最大的受益者,所以,高等教育将以政府投资为主。即使高等教育采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政府作为主要投资者的责任和义务仍不可减少。近年世界各国大学中政府拨款占高校经费来源的平均比例,美国公立院校为59.3%,英国大学为55%,法国教育部属院校为89.5%,德国大学为68.5%。表明世界高等教育中,政府财政性教育经费是主体。另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的水平越高,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就越大,高等教育经费占教育总经费的比例也越大。
尽管政府拨款赶不上大学经费支出的增长,但考虑到政府拨款仍然占大学经费来源的大头,因此,大学继续维持与政府的良好关系仍然十分重要。这种关系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在校学生数,二是科研服务的方向,因为政府拨款的基本依据是在校学生数,招收的学生越多,获得政府的拨款就越多。从科研角度讲,西方大学,特别是名牌大学,争取科研经费是获取政府经费支持的重要渠道之一。而争取科研课题的关键是要瞄准政府的需要。政府的科研需要分为常规和非常规需要。大学在争取常规科研的前提下,最为重要的是成功争取非常规科研项目。
(三)扩大非财政性教育经费。
尽管各国政府都表示尽多地承担高等教育经费,并尽可能地提供对学生的资助,但国家的财力有限,经费紧张的问题并未能得到很好地解决。为此一些高校也认识到应该减少对政府财政的依赖性,而且也逐渐认识到对大学生的普遍资助也缺乏公正性,所以各高校各显其能,多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多国的实践也证明多渠道筹措经费是一条有效的、应当长期坚持的途径,它有利于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高校内部效益,有利于扩大高校规模,有利于提高公平性等。多渠道筹措经费一般包括扩大家庭资助的范围,发展高校有偿服务、校办企业的创收,私人、社会团体、企业的捐赠以及招收海外留学生,利用信贷资金和争取国际教育资助等几个方面。
1.学费。实践结果表明,世界性的无限制增加公共高等教育经费的做法,逐渐转为在继续增加高等教育的公共投入的同时,由受益者分担高等教育成本的思路。但是否对大学生收费,收费比例和标准因国别而不同。丹麦、芬兰、德国、希腊、挪威和葡萄牙等国家对全日制大学生实行不收费政策,并且这一政策可能还要继续执行下去。恰恰相反,日奉一直坚持对大学生实行收费的政策,特别是私立大学,学费占学校全部经费收入的67%,但日本政府在公共经费的配置时,从未减少为大学生提供的各种奖学金、助学金数额,且把私立大学作为国家的大学来看侍,又由于日本大学生几乎80%入私立高校,所以日本的收费政策对日本的高等教育经费及其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上述两类国家是两种极端制度的代表,而大多数国家处于这两种极端的中间。多数国家的经验表明,高校实行收费政策呈大势所趋,只不过收费政策需要与国家的其他财政政策协调一致,并且,收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又要考虑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传统与价值观,即收费政策的实施要具有适宜的实施环境。1994年世界银行在其《高等教育:经验与教训》的报告中,根据世界各国教育经费变化趋势提出,公立学校筹资多元化的目标是各国政府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达到改革的目标,应使非政府资金的比例达到30%,其中主要是来自学生和家长的缴费。
由于不同学校的性质不同(如公立与私立),声誉不同(如名牌与非名牌),学科和专业不同 (如热门专业与冷门专业),校址不同(如大城市与中小城市),学生的培养成本和就业前景、未来收入就有一定的区别,根据成本分担原则和市场调节原则,高校对学生的收费标准将表现为学校、学科和专业差别。由于各国的财政模式、教育管理政策等的不同,各国之间仍将保持较大的差异性,如何确定一种公平、合理的标准,还需要理论上的不断探索和实践中的不断摸索。
2.服务和销售收入。
(1)高校自己的创收。大学也可以用发明开发产品,或建立公司,直接走向市场去创收。大学成立公司不是最近的创举,但近期大学公司发展的速度却是史无前例的。公司的经营活动主要是提供咨询和企业培训、组织和安排会议、出租学校设施、提供法律咨询、销售软硬件、进行科研合作等。大学开公司,创收是目的之一。这种形式可为学校带来收入,也可以创造就业机会,还可以促进大学科技的转化、资源的充分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