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让” 从我做起——浅谈“新课程理念指导下,高中音乐教师行为的转变”
不能浅显地认为是将课堂扔给学生,彻底撒手不管。教师是课堂的组织者和指导者,是学生学习的伙伴。学生思维启动时,教师要加以引导;学生思维断裂时,教师要帮助衔接;学生思维堵塞时,教师要进行疏通;学生思维模糊时,教师要适当点拨;学生思维紊乱时,教师要帮助梳理。教师要以自己的敏锐的觉察力,将学习活动引向更深的层次,并且努力为学生创造一种宽松、和谐、民主的教育氛围,在这种氛围中实现新课程的目标,使学生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各种能力。
二、让出权利
让出(一部分)权利。过去教师的权力是很大的,说话是绝对的权威,容不得学生有任何质疑。我认为教师的权力过大,对学生的创新思维有很大的禁锢作用。我们是否可以将部分权利下放给学生?
1、 让出表现权
长期以来,音乐学科因为是小三门、旧课堂对学生吸引力不足等原因,课堂纪律一直是音乐教师苦恼的问题。有些教师说,一堂课45分钟,有20分钟用来维持纪律了。还有的教师干脆要求学生“正襟危坐”,只为求一个有条不紊的课堂纪律。试想这样一堂音乐课,不仅是一种低效率的教育资源浪费,还直接扼杀了学生对音乐课的仅有的一点兴趣。“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特定的音响结构实现思想和感情表现与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人们对音乐的喜爱和追求不应该,也不可能会在“纪律优良,绝对安静的音乐课”中被束缚的。
“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情感教育是审美教育中极为重要的因素,而音乐艺术本身就是一门情感艺术。学生在音乐的喜怒哀乐中获得丰富的情感,通过情感的体验,培养自身的审美情趣,是自己具有初步的感受音乐、表现音乐的能力。当学生陶醉于扣动心弦的旋律中时,很可能会禁不住有随之哼唱、击掌合拍等行为,我想此时的一句“乐感不错”“节奏感很强啊”要比一句斥责引起的效果更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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