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标、儒家、佛学与马克思
课标说完了。接着说儒学,很早就对儒家思想感兴趣,后来再次上学期间读了四书五经及其各家的解读。下录《孟子》中一段:
【原文】
淳于髡 ①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
孟子曰:“礼也。”
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
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 之以手者,权②也。”
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 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 乎?”
【注释】
①淳于髡(kun):齐国著名辩士,曾在齐威王、齐宣王和梁惠王的朝廷做官。事迹见于《战国策·齐策》、《史记·孟荀列传》、《史记·滑稽列传》等。②权:本指秤锤,衡量轻重。引申为衡量轻重而变通处理,即变通之意。
【译文】
淳于髡问:“男女之间不亲手递接东西,这是礼的规定吗?”
孟子说:“是的。”
淳于髡又问:“那么,假如嫂嫂掉在水里,小叔子用手去拉她 吗?”
孟子说:“嫂嫂掉在水里而不去拉,这简直是豺狼!男女之间不亲手递接东西,这是礼的规定;嫂嫂掉在水里,小叔子用手去拉她,这是通权达变。”
淳于髡说:“现在整个天下都掉在水里了,先生不去救援,这 又是为什么呢?”
孟子说:“整个天下掉在水里了,要用‘道’去救援;嫂嫂掉 在水里,用手去拉就可以了——您难道要我用手去救援天下吗?”
【读解】
男女授受不亲是中国古代礼制中一条微妙的牵涉性心理问题的规定。由于有这一条规定,当“嫂溺”的时候是否“援之以手”就成了一个令人尴尬的问题了。
想来弗洛依德博士不一定知道“男女授受不亲”的规定,恐怕也没有读到过
我们既不是博士的学生,当然也没有办法来进行这方面加析只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