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五 现代中国的对外关系
在日内瓦会议休会期间,周恩来应邀访问了印度和缅甸,周恩来多次阐述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印、中缅总理还发表了联合声明,重申了这些原则。中印两国总理还发表了联合声明的这一天,1954年6月28日,也就成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正式纪念日。
中越领导人柳州会晤期间,胡志明主席首先表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完全适用于巩固和发展越南、老挝、柬埔寨三国之间的友好关系”。
1955年西哈努克亲王表示,他的国家决心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国家政策的指针,并希望在最大程度上应用它。
老挝首相克特表示老挝完全支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尼泊尔政府认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建立新是国际秩序的正当办法。
1955年4月,在印度新 德里召开的有16个国家225名代表参加的亚洲会议通过的决议声明“完全支持中印两国总理宣布并得到其他许多国家支持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构成了各国相互了解和和平共处的坚实基础。一时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印地语译音“潘查希拉”之声响彻亚非大陆。
六七十年代以后,中国与其他一系列国家签订的关于双边关系原则的正式文件包括《中美上海公报》和《中日联合声明》中,都包含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至今,已有近百个国家在与中国签订的双边文件中确认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赞同,成为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内容之一。 美国前国务卿舒尔茨也表达了几近相同的观点:“尽管在其提出后的50年中,世界形势已发生变化,在某些方面甚至可以说是发生了剧变,但这些原则直至今天依然适用。”澳大利亚前总理霍克甚至认为,世界“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需要重新发扬五项原则的精神。”外交学院院长吴建民认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因为它为各国如何处理相互间关系提供了五条“切实可行”的原则,它“反映了人类对美好世界的追求,同时也指出了建立美好世界的途径”,它“概括了新型国家关系的本质,体现了时代发展潮流和世界各国及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中国聚焦:和平共处五项原则50年历久弥新)
3、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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