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册】活动课:为祥林嫂告状——记《祝福》的一次课堂教学活动
如何认识和体验作品中反映的社会生活和人物的思想活动,历来在是小说教学中普遍重视的一个问题。鲁迅的《祝福》所反映的时代与当今已相隔近一个世纪,中国的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青年学生很难想象本世纪初中国社会的情况,时空差距构成了阅读障碍。为了让学生深入到小说中人物活动的空间中去,独立地去揭示人物的内心世界和相互关系,发现他们的存在依据和活动逻辑,在教学中,我们设计了一个模拟法庭,组织了一场跨越时空的道德法庭的审判活动。本教案计划用四个教时:第一课时播放录音,熟悉情节,理清结构;第二课时了解小说中的环境描写和外貌描写;第三教时围绕祥林嫂的悲惨遭遇是怎么造成的这一议题,寻找资料,准备道德法庭;第四教时组织法庭审判活动及师生共同评议。
控辩双方的陈词构成了两个阶级的对话
道德法庭中的人物由“四人小组”的方式饰演,以利于运用集体的智慧,发挥独立作战能力,深入了解人物的内涵,设计角色的语言。一次活动由一部分“四人小组”上场,另一部分充当各个角色的后援团。法庭上的角色用“招标”的方法选定,后援团与角色之间双方自愿结对。法庭人员的角色设计,采用虚实结合的方式:原告与被告均由律师代理,以缩小时空差距;法官、证人等都是实际人物,以增强真实效果,表明这是被压迫者的顽强抗争,是对封建卫道士的永久性的审判。
在道德法庭上,控方律师正在陈词:
我的当事人祥林嫂是个善良、本分、勤劳的年轻妇女。在丈夫不幸去世后,她因不堪婆母虐待,经人介绍来到鲁镇鲁四家中帮佣。鲁四夫妇见她忠厚老实、勤快能干,令其日夜劳作,无休无止,以至一个女人干两个男人的活。不久祥林嫂被其婆母强卖给贺老六为妻,产下一子。但不久夫死子亡,鲁四夫妇趁人之危,廉价雇佣,残酷剥削其劳动力;又嫌她二次丧夫,横加歧视,致使祥林嫂在精神上遭受巨大打击,逐渐丧失了劳动能力。这时鲁四夫妇非但不表同情,反而无情地将其解雇,致使其流落街头,沦为乞丐。综上所述,鲁四夫妇已对我的当事人犯下了残酷的经济剥削与严重的精神伤害两大罪行。
控方律师的话音刚落,辩方律师立即起来反驳:
鲁四先生身为本地名流,从小饱读诗书。家中雇请女工帮佣,原在情理之中,难道能让鲁四太太去烧火做饭,干下等粗活?从法律观点看,我们应称呼其为“贺老六妻”,今姑从俗。必须指出的是,鲁四家并未拖欠半文工钱,怎么能说他是经济剥削呢?现在也不是作兴打工挣钱嘛。再说祥林嫂第二次来到鲁镇,有谁肯予收留呢?要不是鲁家念其可怜,她早已流落街头,不知所终。众所周知,鲁镇的年祭是传统的大典,祭祖时令其回避纯是出与好意,根本谈不上所谓身心摧残。而祥林嫂却对好意心怀不满,消极怠工。鲁四与她终止雇佣关系完全合法合理。祥林嫂在离开鲁家后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与鲁四没有任何干系。
在辩论中,控方常常感到告不倒鲁四,听了辩方的陈词,似乎鲁四也不是个坏人,他并无黄世仁的暴行或南霸天的罪恶。控方经过对课文的认真阅读和反复讨论,给鲁四定下了在经济上的残酷剥削与精神上的严重伤害两大罪名,替祥林嫂申诉,为鲁四夫妇定罪。可以这样认为,控辩双方的陈词构成了两个阶级的对话,各方所持是不同的道德标准。一个是站在人民民主的立场上,理直气壮地为祥林嫂争取生存与生活的权利;一个是站在封建主义的立场上,千方百计地替剥削者寻找理由和借口。
从柳妈身上取得突破,证明了封建礼教的罪恶
控方为了从精神迫害取得突破,巧妙地将证人柳妈传到法庭。请看下面的一段对话:
法官:你是柳氏?
柳妈:小民正是。
法官:柳氏听好,此地是法庭,句句话都要负法律责任,不能说谎。
柳妈:小民多年吃素,一心礼佛,不会说谎。
控方律师:柳氏,你在祥林嫂离开鲁家的前一年冬天,在一个下雪天的下午,是不是对祥林嫂说过这样的话——
辩方律师:反对,这是诱供!
法官:反对无效,继续问话。
控方律师:你说她嫁了两个男人,都死了,这两个死鬼的男人到了阴间还要争,阎罗大王就把你锯成两半,判给这两个男人。你对祥林嫂说过这样的话吗?
柳氏:是的,我说过,不过我是出于好意才告诉她的。
控方律师:你还讽刺她额头上的伤疤,说是倒不如那时一头撞死干净,留下伤疤成了大家嘲笑的对象,这样的话难道也是出于好意吗?
柳妈一时语塞,控方律师抓紧追问:柳妈,是谁教你这样说的?
辩方律师:反对!
法官:柳氏可以回答。
柳妈:凡是本地上了年纪的人都知道的,鲁四太太对我也是这样说的。
控方律师:法官大人,这就很清楚了,柳氏显然是受了鲁家的暗示,竭力在祥林嫂面前宣扬因果报应的恐怖,故意伤害她本已十分脆弱的心灵。
在《祝福》一文的学习中,让同学们认识到祥林嫂悲剧产生的原因是教学的难点之一。如何突破这个难点?我们从《秋菊打官司》一剧中得到启发,采用报刊上常用的“道德法庭”、“模拟法庭”的形式,让学生主动地去寻找和发现这个悲剧产生的原因。通过法庭辩论,同学们清楚地看到,柳妈是完全站在封建礼教一边的。她对祥林嫂的“关心”越多,事实上是对祥林嫂的残害越深,到最后让祥林嫂带着极大的精神重负离开了人世。随着法制教育的深入,随着法律专业的升温,语文课上组织法庭辩论这种喜闻乐见的活动,同学们表现了极大的参与热情。
悲剧的制造者是不会轻易认输服罪的,饰演辩方律师的同学认识到他们越是深入地开掘鲁四夫妇及柳妈等人的内心世界,为他们寻找各种存在的理由,把控方压得喘不过气来,他们便越能成功地揭示出中国传统的封建礼教的庞大和沉重,使处在最底层的人们丧失觉悟与抵抗的能力。他们是这样为柳妈进行辩护的。
辩方律师:法官大人,控方的言辞完全是颠倒黑白。首先,祥林嫂第二次来到鲁镇时衣食无着,身无分文,经中介人再三说情,鲁四夫妇出于同情才收留了她。第二,对祥林嫂来说,精神伤害之大莫过于夫死子亡两件事,从她一再讲述阿毛被狼所害一事可见精神上刺激之深。第三,柳氏所讲的两次寡妇在阴间锯身一事,原是在当地流传着的,也是很多人所相信的,并非柳氏或鲁四夫妇所首创,而有意加害于人。
法官宣布暂时休庭。
创造性的人物设计使祥林嫂胜诉,但也引起了争议
在双方激烈辩论中祥林嫂将要败诉时,法庭上却出现了意外的转机。
控方律师:法官大人,我还要传第三个证人到庭。我想请大家注意的是他就是鲁四夫妇的儿子鲁阿牛。他从小生活在鲁家,对祥林嫂在鲁家的遭遇知道得最为详细,对鲁四夫妇的伪善和狡诈也知道得最为彻底。现在他已经站在了我们面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