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生活》考试说明解析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0-04-22 10:53:12

考点二十一:[理解]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1.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既要有量的优势,又要注重质的提高。)

2.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考点二十二:[理解]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

1.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即体现在控制国民经济发展方向,控制经济运行的整体态势,控制重要稀缺资源的能力上。

2.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

考点二十三:[了解]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的含义、地位和作用

1.个体经济:劳动者个人或者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从事个体劳动和经营。

私营经济:以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雇佣劳动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

外资经济:依法在内地设立的独资企业及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的外商投资部分。

2.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3.非公有制经济在利用分散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考点二十四:[理解]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容,实行这一制度的原因和意义。

1.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具体内容: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2.坚持坚持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原因: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多层次的状况,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3.坚持坚持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意义: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考点二十五:[了解]企业的含义

企业的含义:是以营利为目的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向社会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是国民经济的细胞。

考点二十六:[了解]公司的含义、类型和组织机构

1.公司含义:公司是依法设立的,全部资本由股东共同出资,并由股份形式构成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2.公司的类型:

①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②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3.公司的组织机构

1.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三部分组成:决策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执行机构(总经理)和监督机构(监事会)。

2.职责:

①股东大会及其选出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处理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宜。

②总经理及其助手组成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

③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进行监督。

这些机构之间权责明确、互相制衡,可以有效地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和管理的科学性,使公司的发展具有充分的活力。

考点二十七:[理解]公司经营成功的主要因素

1.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

2.依靠技术进步、科学管理等手段,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

3.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信誉和企业形象。

考点二十八:[了解]企业的兼并与破产的原因及意义

1.企业兼并及其作用

经营管理好、经济效益好的优势企业兼并相对劣势的企业,可以扩大优势企业的规模、增强优势企业的实力、实现以优带劣的调整,提高企业和整个社会的资源利用效率,有益于促进国家经济发展。

2.企业破产及其作用

①是指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而又扭亏无望的企业,按法定程序实施破产清算的经济现象。

②实行企业破产制度,有利于强化企业的风险意识,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

考点二十九:[了解]劳动和就业的意义

1.劳动意义

①劳动创造文明,创造财富,促进人的发展,推动历史前进。劳动是人类文明进步发展的源泉。

②我国劳动者分工不同,地位平等,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贡献。

2.关于就业

①就业使得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生产出社会所需要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②劳动者通过就业取得报酬,从而获得生活来源,使社会劳动力能够不断再生产。

③同时,劳动者的就业,有利于其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丰富精神生活,提高人的境界,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考点三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1.树立自主择业观。根据个人的兴趣、专长和条件,自主选择职业。

2.树立竞争就业观。要通过劳动力市场竞争来实现自主择业。

3.树立平等就业观。各种正当职业劳动者,都是创造社会财富所必需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4.树立多种方式就业观。现代市场经济和信息技术导致就业形式多样化,诸如自由职业、弹性工作日、临时工等就业方式不断增加,可以更加灵活地选择。

考点三十一:懂得应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1.原因:

实现和维护劳动者权益,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是保障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前提,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之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主力军的保证。

2.内容:

平等的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3.做法:

(1)劳动者享受权利,是以履行劳动者义务为前提的。因此,自觉地履行劳动者的义务,是获得权利、维护权益的基础。

(2)我国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3)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采用投诉、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途径要求维护,而不能采用非法手段施加报复。

(4)劳动者要增强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当权益受到侵害时,以合法手段、法定程序进行维权,是每个劳动者的正确选择。

考点三十二:[了解]储蓄存款的含义

指个人将属于其合法的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存单可以支取存款的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一种活动。

考点三十三:[了解]利息的含义与计算方法

1.含义:是人们从储蓄存款中得到的唯一收益,是银行因为使用储蓄存款而支付的报酬,是存款本金的增值部分。

2.利息的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利率×存款期限。在我国,存款利息收入的5%要作为税收上缴国家。

考点三十四:[了解]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

1.存款业务。存款是银行对存款客户的负债。这项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基础业务。

2.贷款业务。它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体业务,也是商业银行盈利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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