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思想品德活动题课后练习与解答提示(下册)
(2)面对不公正的评价,一方面要从实际出发,证明事实真相;另一方面,要有人格权保护的法律意识,对于诽谤、侮辱等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教材第37页“小明污蔑大江作弊的故事”
对于小明诬蔑大江作弊一事,大伟看到小明有心理问题,希望小明能更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是正确的。但大伟将小明的行为性质简单地归结为心理问题,认为只是情绪失控而已,这种认识无疑具有极大的片面性,既没有认识到小明行为的严重性,也不利于小明改进错误。嫉妒确实是一种心理现象,但小明因嫉妒而诽谤他人的行为则违反了道德和法律。
小辉的观点看到了小明行为的不道德性,但是认识不够全面,缺乏权利意识。
小敏的看法是比较全面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01 条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所谓名誉权就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小明因妒忌而诬蔑大江作弊,致使一些同学怀疑大江的人品,小明的行为不仅有悖道德而且是违法行为,这是一种以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的诽谤方式、侵害大江名誉权的行为。小明的侵权行为轻则会伤害同学感情,重则会造成严重后果,要负法律责任。
大江的做法可取,根据我国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名誉权人有权自己要求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侵害人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的法律后果。本案中大江采取与小明协商的办法行使自己的名誉权,一来能够融洽同学关系.二来能较好地维护自己的名誉权,可谓一举两得。
你会采取大江的做法吗?由学生扩展。
6、教材第38页“‘武人郎’外号的故事”
看法及理由:小立因为长得矮胖,因此被人起外号为“武大郎”,有讽刺、嘲笑、挖苦小立身材矮小的意思。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侮辱和诽谤他人。插图中别人给小立起外号为“武大郎”,正是对他的侮辱,侵害了他的名誉权。
同学身边的类似现象(如侮辱、谩骂他人等),由学生扩展。
7、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表现及后果
侵犯他人名誉表现为污辱、诽谤两种行为:公然漫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都属于海辱行为;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是诽谤行为。
后果:凡此种种,既是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又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为。侵权者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8、教材第39页“小华被搜身的故事”
保安人员的做法是违法行为,侵犯了小华的人身自由权利和名誉权。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受法律保护,如果为了搜查犯罪证据,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或可能隐藏犯罪证据的人进行身体搜查,但必须出示搜查证。商店的保安人员既不属于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又没有搜查证,因此,无权搜查他人的身体。而且保安人员的搜身行为既是不尊重小华和同学的行为,又贬低了他们的人格,使他们的人格尊严受到损害。本故事中,保安人员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小华人身自由权利和名誉权的行为;主观上明知没有权力搜查而实施搜查行为,因此有过错;保安人员的行为造成小华人身自由权和名誉权受到损害且损害和侵权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事实上是由于商场的商品消磁器出现故障,使小华在没拿任何商品从商场出来时,引起报警器的鸣叫。商场保安迫使小华脱下衣服证明自己的“清白”,商场的行为侵害了小华的名誉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3 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25 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如果我是法官,我会依据此规定,判定商场侵犯了小华的名誉权,判处商场在判决书生效后5日内,以海报形式在商场门口对小华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赔偿小华精神损失费2000元。
9、教材第40页“网站举办丑星评选活动案例分析”
网站举办丑星评选活动这一事件涉及公民的人格尊严和肖像权。
首先,网站的活动严重侵害了某歌星的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指每个公民都有权受到他人和社会的基本尊重,而本案例中的网站拿某歌星的形象大做文章,选什么丑星,缺乏对该歌星作为人所应有的起码尊重,客观上实施了贬损他人人格的行为,主观上有过错,已构成了侵害人格尊严的行为。
(必须指出,尽管网站的行为贬损了他人人格,但却不能认定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因为在本故事里,受害人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网站的活动造成其社会评价的降低。)
其次,网站的活动严重侵害了该歌星的肖像权。网站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该歌星的肖像,已构成侵权。法院最后判决,举办丑星评选活动的网站因侵犯人格尊严和肖像权,须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受害人精神抚慰金2 万元和经济损失1500 元。
法院判决的意义:第一,有利于保护受害人应当享有的人格尊严和肖像权,使受害者得到社会公正的评价并维护自己的肖像权不受他人非法利用和歪曲、丑化,并使受害者通过赔偿弥补一些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第二,有利于制裁侵权行为,鼓励人们增强权利意识,积极行使权利;第三,有利于为社会主义情神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10、肖像的涵义: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其制作方法丰富多样,可以用绘画、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各种方式再现某个人的音容笑貌。
肖像的作用:正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树叶一样,每个人都有一张不同的面孔,以此区别于他人。所以,肖像也就成为肖像人的人格标志。
肖像权的涵义及内容:肖像权是指对自己肖像的专有权和支配权。其内容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他人给自己画像、照相或录像等;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如挂在自己家里还是用于广告等;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不过,未成年人在使用自己肖像和获取报酬方而须由监护人代理或同意。
11、教材第41页“小红的故事”
小红行使了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具体包括对其肖像的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的肖像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使用或如何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就使用自己的肖像获取报酬。
警方发布通缉令,使用犯罪嫌疑人的照片,不构成侵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00条的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此处警方是为了打击犯罪,保护受害人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而使用嫌疑人的照片,是一种合理使明,所以不构成对犯罪嫌疑人肖像权的侵害。
12、列举恶意丑化和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由学生自己扩展)及危害(参见下一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