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思想品德活动题课后练习与解答提示(下册)
13、侵害肖像权的形式及后果:
形式: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例如,不准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作广告或杂志封面,或印在挂历上,否则构成侵权。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后果;要承担法律责任。
14、教材第42页“丽丽的故事”
该影楼的行为构成侵权,侵犯了丽丽的肖像权。根据《民法通则》 第100条的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影楼未经丽丽本人同意便将其照片摆在橱窗中展出,作为影楼,这种行为显然是为了吸引更多的顾客以达到营利目的,因此构成对丽丽肖像权的侵犯。
丽丽应当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15、教材第42页“朱永明的故事”
朱永明以笔名发表文章,行使了姓名权中的使用权。姓名权是自然人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主要包括姓名决定权、姓名使用权.姓名变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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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姓名及姓名权
姓名是将人区别开来的文字符号。包括正式姓名、笔名、艺名等,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在社会生活中,姓名与某个特定人的联系非常紧密,一旦侵害其姓名,势必会损害其人格。因此,法律赋予公民姓名权。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年满18 周岁的成年人都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17、侵犯姓名权及后果
干涉他人决定姓名、使用自己的姓名,干涉他人改变自己的名字等属于侵犯公民的姓名权;盗用、冒用他人姓名,也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具体表现。盗用他人姓名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冒用他人姓名是指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侵犯姓名权的后果:无论盗用还是冒用他人姓名,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尊重他人的姓名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姓名权,是现代人应该具备的法律素质。
18、教材第43 页“牛顺改名的故事”
牛正干涉牛顺改名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侵犯了牛顺的姓名权。姓名权是自然人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都有权自己决定起什么名字,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或笔名、艺名,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所以,牛顺改名是行使自己姓名权中的姓名变更权,是合法的。
19、教材第44页“王芳的故事”
张楠的行为构成侵权,侵犯了王芳的姓名权。侵害他人姓名权的行为一般有三种:盗用他人姓名、冒用他人姓名和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9 条规定,盗用、假冒他人名义,以函、电等方式进行欺骗或者愚弄他人,并使其财产,名誉受到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故事中张楠冒用王芳的姓名给王芳的母亲发电报,使王芳的母亲赶来北京,使其遭受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双重损害,因此,张楠的行为构成侵权。受害人可以采用诉讼等方式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姓名权。
第五课 隐私受保护
1、教材第46页 “小红的故事”
小红的故事中,小红没有告诉同学自己家的电话号码、住址等信息是正确的行为,是合法维护自己权利的行为,而不是所谓的不合群、不开朗。
公民都享有隐私权。小红家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父母信息等都属于个人隐私,小红有权保密,所以小红的行为是正确的行为。
2、隐私的的含义、具体内容、保护隐私的意义
人生在世,总有一些不愿为人所知、侵扰的秘密;总有许多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这些都属于隐私。
具体内容包括: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状况等;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
保护隐私的意义:每个人都渴望在社会中保留一块只属于自己的空间,这样才能自由地放松自己的身体和心灵,从而获得内心世界的安全感和私人生活的安宁,体会到做人的尊严。
3、教材第47页“对‘隐私就是丑事’的说法发表见解”
从隐私的概念和内容可以看出,“隐私就是丑事”的说法是错误的,隐私简言之就是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秘密,包括的内容相当广泛,涉及个人的很多方面,如电话号码、身高、收入等,不可将隐私等同于丑事。具体理由:
(1)隐私由“隐”和“私”两个要件组成,缺一不可。“隐”即隐藏,是不为人知、不愿公开、不愿让他人介入或不宜公开、他人不宜介入之意;“私”即个人之事,与“公”对应,强调的是与公共利益、社会利益无关的纯私人之事。
(2)隐私中的“隐”含有不愿让他人知道的意思,而“私”必须符合“私”的含义,否则就是“公”。“公”可以公开,如果要“隐公”很可能就是见不得人的丑事。
(3)隐私包括三方面内容:即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它具有①合法性,②私人性,③隐秘性和④主观性的特点。可见,隐私并非丑事。
4、现代社会,为什么必须高度重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和传播媒介越发达,个人隐私被披露的可能性就越大,人们对自身安宁和安全的需要也就越迫切。因为人人有隐私,如果个人隐私被非法公之于众,人无异于生活在玻璃屋里,只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惶惶不可终日。
在坚持以人为本、崇尚人性与个性的现代社会,必须高度重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以缓解人们对人格独立的担忧,保证人们自由舒畅地生活。
5、教材第48页上“报社披露影视明星的隐私是否构成侵权”
报社刊登的内容,有关明星年收入部分合法,有关婚恋部分则侵害了该明星的隐私权。一般而言,个人收入、婚恋情况是他人的隐私,报纸不应该在个人的私生活上做文章,同时对他人的个人收入、婚恋情况等隐私有保密义务,只有权利人才能公开或允许他人公开自己的隐私。
但是公众人物的隐私范围与一般人相比要小得多,公众人物享有有限的隐私权,这是现代社会保护社会公众知情权所必需。公众人物作为社会知名人士,其工作、生活等方面信息属于社会大众感兴趣、极欲了解的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公众人物占有更多的社会财富,理应负有更多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的监督。因此,明星的年收入涉及社会分配问题和纳税问题,这已不属于个人隐私,报社有权披露而不属于侵权行为。至于明星婚恋情况只要不违背法律和道德,纯属个人隐私,报刊未经明星同意就刊登其婚恋情况,是侵犯隐私权的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