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我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的正常运转,圆满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请示报告制度。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重大问题和职责权限以外的事情要及时请示和报告。请示或报告时应提出拟办意见,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二、请销假制度。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请假、公出3天以上,须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三、保密制度。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增强保密观念,做好保密工作。对于各类重要文件、涉密资料要有专人签收、保管;因工作需要接触或经手的各类文电、材料、重要会议内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工作中形成的涉密文稿,事后要认真整理,及时交指导组统一保存或销毁。
四、值班制度。工作时间内,必须有人坚守岗位,确保随时正常处理公务;如工作需要,需双休日、节假日值班的,应实行轮流制度,值班人员和时间由办公室安排,统一备案。
五、例会制度。每周五负责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总结上周工作,提出本周的工作安排,研究解决有关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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