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理念下的音乐教学评价研究方案
新课程理念下的音乐教学评价研究方案
一、研究背景
尽快实现课堂教学的根本转型,为21世纪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的群体人才,这是中华民族对教育教学改革的期盼,也是时代向我们教育工作者发出的呼唤。更好地促进课堂教学转型的最强有力的要素,是对课堂教学的评价。原有的对课堂教学的评价,是“以知识为本”的,重心是评价教师“教”的设计、“教”的过程和“教”的效果,是对教师知识传授水平的一种评估,而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学习的方式、学习的能力和学习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即对学生终身学习和发展必需具备的基本素质的发展,却很少(几乎没有)进入“评价”的视野。
因初中音乐课程的特殊性,决定了它先走出了课堂改革的一大步,因为音乐教学主要是通过教学使学生学会发现美、欣赏美、从而表现美和创造美,但在当前学校的音乐课堂教学评价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现行的评价方法单调,评价指标单一,过于重视量化成绩,对其他考查方式和质性评价方法不够重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很好的发挥,忽视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查。而学生多处于被动受检查,被评判的地位,在最终的评价结果里很少有自己发表意见的机会,很少能提出能够真正帮助老师提高的发展性建议,不能提供有针对性的,有重点的指导。
为了充分利用音乐课堂教学这一空间,使学生乐学、会学、主动学,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促使学生完善人格的形成。特开展此课题研究工作。
二、研究目标
1、构建初中音乐学科的课堂教学《评价表》。
2、实现初中音乐课堂教学的根本转型:
(1) 在意识形态上,从“专制型”向“民主型”转型;
(2) 在学生的学习方式上,从“被动接受型”向“自主探索型”转型;
(3) 在教学内容和时空上,从“封闭型”、“单一型”向“开放型”和“多元型”转型。从而形成高水平的“以学生主动发展为本”的课堂教学。
三、理性思考
1、 有关概念的界定
① “新课程理念下构建的音乐课堂教学”是指“以发展为本” 的平台上构建的音乐课堂教学,它是相对于 “以知识为本”的平台上构建的音乐课堂教学而提出来的。
②教育技术—— “关于学习过程与学习资源的设计、开发、利用、管理和评价的理论与实践”。它包括对学习过程和学习资源两个方面科学合理的设计、开发、利用,以及有效的管理和评价。
③现代教育技术——当我们选择以计算机为核心的多媒体技术或网络技术介入教学过程以后,如何利用它的优势,在现代教育思想的指导下,开发并提供学生更为广阔的学习资源,设计、管理并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使学生更好地发挥学习的自主性,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创新性。
2、 相关行为的理性思考
我们赋予该课题研究中“评价”以两重意义:价值判断和定向激励。既然在新课程理念下构建的音乐课堂教学,其价值取向是学生的主动发展,那么,我们的“评价”、“判断”和“激励”,就必须围绕学生的主动发展来进行。
四、研究内容
我们准备从六个维度来评价我们的音乐课堂教学:
1、学生的学习方式;
2、学生的学习水平;
3、学生的学习效果;
4、教师的角色把握;
5、学习环境的营造;
6、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
● 学生的学习方式。
我们在评价音乐课堂教学中学生的学习方式时要求准确把握: “实践—发现”的过程;“讨论—归纳”的过程;“自学—交流”的过程;“猜想—论证”的过程;“争论----统一或不一定统一”的过程……从而转变学生“被动接受”的学习方式为“主动探索-----内化”的学习方式;引导教师在备课的时候,就能针对学生不同的学习内容精心设计学生的学习方式。
● 学生的学习水平。
教学中“知识”的价值在于:①“应用性”,它是学生认识世界,适应社会,改造生活的工具;②“基础性”,它是学生后续学习乃至终身学习的基础;③“载体性”,它是学生学习水平提高和综合素质发展的载体。
我们根据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外显行为特征来评价一堂音乐课中学生的整体学习水平:①是否积极参与;②是否独立思考;③是否主动探索;④是否自由表达;⑤是否善于合作;⑥是否富于想象;⑦是否敢于否定;⑧是否兴趣浓厚。我们试图用这样的评价来提升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教师从备课开始就重视“知识”的载体功能,在每一堂课中关注学生学习水平的提升。
● 学生的学习效果。
原先评价音乐课堂教学的“教学效果”改成评价“学习效果”,决不仅仅改变了评价的方向,更重要的是赋予它一个全新的内涵。音乐课堂教学中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定位于三个目标的达成:①知识目标:学会了吗?— 提升学生的知识素养;②能力目标:会学了吗?——提升学生的学习水平;③情感目标:学得有情趣吗?—— 提升学生的学习情趣。我们试图用这样的评价来促进教师构建这样一种理念:在新课程理念下的音乐课堂教学,“教学任务”的完成不在于教案是否讲完,而在于学生是否学会、会学和喜欢学。
● 教师的角色定位。
在“以知识为本”的课堂教学中,教师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于“知识的传授者”,已异化为“学生学习的监督者”和“学生学习的指令者”。这种“角色”和由此而产生的教师在课堂中的“职责”行为,和在新课程理念下构建的“以发展为本”的课堂教学对教师“角色”的要求已经格格不入了;我们试图通过评价中这一内容,来促进音乐教师迅速转变自己的“角色”,使自己成为:①学生学习的合作者;②学生学习的帮助者;③学生学习的激励者。
● 学习环境的营造。
在新课程理念下构建的音乐课堂教学,我们希望教师能:①为学生创设宽松、民主、平等、互动的,有利于他们在学习目标引导下自主学习、交流的环境;②为学生达成学习目标而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为学生自主学习过程中碰到的各种困难提供必要的启发式帮助,为学生成功学习创造条件;③为学生营造一种可以充分发挥学习个性,各抒己见、相互争论甚至各执己见的研究性学习的氛围。其次我们希望学生内在心里素质的不断提高:①喜欢学、愿意学、相信自己能学好;②能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去思考问题,大胆地进行想象、联想和猜想,并勇于付诸探索实践活动,不怕失败、追求成功;③有反思自己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的习惯,能选择更好的学习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策略和原认知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