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标准下的音乐教材内容质疑
三、 音乐教材的编排缺乏实用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当今社会,一切都首先跟实用挂钩,解决了实用后才会去考虑它的美观,才会去欣赏它的美。音乐教育也是如此,首先考虑的应该是她的实用价值,其次才是审美价值。音乐的实用性很强,但首先应体现在娱乐上。“击节而歌,踏歌起舞。”这个时候想的不是这样唱好不好听,这样跳好不好看,而是从中感受到愉悦的心情,谁也不会去关注唱得如何,跳得怎样,从各少数民族的集体舞看,或者从原始的音乐舞蹈看,人们追求的是一种心情。更有人提出,音乐的起源是源自人性的恐怖,因害怕而唱而跳,相当于我们在黑暗的夜晚回家,用歌声壮胆。无论是哪种说法,都表明音乐首先是作为一种实用性的产物,可我们现在都把这最基本的作用给抛弃了,甚至连表演都成了个别优秀学员的专利,这在很大程度上违背了我们祖宗创造音乐的初衷。我们教给学生的东西,希望学生能够马上模仿着并参与表演的,但我们的教育内容绝大多数是高深的理论,亦或是复杂的音乐,无论是贝多芬的歌剧《费德里奥》,还是柴科夫斯基的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都是如此。学生要的其实很简单,他们要实实在在的可以马上用的,比如歌曲,特别是流行歌曲,他们马上就可以表演,马上就可以进行再创作,我们不能提供给他们表演展现的舞台,但我们连表演的机会也给剥夺了,有谁能在短时期内就演奏那些世界名曲?他们在那些高深的音乐理论面前能做什么?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些乐曲在以后的音乐、艺术课程中还是重点欣赏学习曲目。不可否认,现行的音乐教材一改过去那种纯“革命歌曲”的编排,增加了一些学生喜爱的现代流行曲目。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所谓的流行歌曲又将不再流行。这就要求我们现行音乐教材的编排必须与时俱进,要不断适应变化发展着的现代中学生,把学生的需要和实用放在首位。
四、 音乐教材的编排缺乏时代感
每个时代都有当时的流行音乐。青年人对音乐的追求莫过于流行音乐。现代初中生也是如此,他们对音乐的偏好一般都表现为热衷流行音乐,他们热爱快节奏、重节奏、歌词通俗、模仿容易的流行音乐,这与他们的快速发育、渴望成长、情绪易波动、青春期躁动、喜欢接受新事物的心理、生理是分不开的,他们希望有新鲜的不断变化的音乐来满足他们的好奇心,他们注重音乐的娱乐性更超过音乐的审美性,正象上世纪80年代的学生喜欢霹雳太空舞一样,现代的青年学生喜欢街舞,民族性很强的少数民族学生更喜欢他们自己的舞曲和舞姿,在这些音乐中,他们会感觉到其乐无穷。这其中有大量的优秀的学生,他们喜欢用这些近乎疯狂的肢体语言和歌声来宣泄自己的情感,寻找快感,完全放松自己。新课程标准也告诉我们,音乐教育应当以兴趣爱好为动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逐步形成学生对音乐的学习兴趣,这是促使学生学习音乐的重要保证。音乐教育应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中小学音乐教育是基础教育,是普通公民教育,有别于专业音乐教育,使每个同学都能从中受益,得到生活的乐趣和美的享受。活动不应该强求一致,应该允许学生的个性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允许学生只具有普通公民的音乐素质。而现行音乐教材没有能够充分考虑这一点,而是从培养音乐专业人才的角度来安排教学内容。我们的教育培养的毕竟是合格的公民,而不是艺术家,我们只要求他们能唱歌、会跳舞就足够了,能恰当地运用肢体语言和歌声表达自己的情感就可以,至于希望学会音乐知识和乐器演奏技能,那应该是比较专业的艺术学校对有这方面特长的学生进行的培养,而不应当对所有的学生同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