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版 必修一专题一 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  来源:教育文稿  发布时间:2009-03-13 13:17:35
时间是是距今大约五千年前,其具体标志包括金属工具的使用(生产力方面)、文字的成熟(文明)、具体表现在当时中国社会贫富分化的产生(阶级分化)、城的出现和礼制的初步形成。

我国较早的进入文明时代。在此基础上产生了中国古代的政治文明。因此政治制度(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一、中国早期政治文明的产生(板书一)

 

政治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中国作为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统一多民族国家,政治制度发展的历史悠久。

从距今大约五千年前开始到秦朝建立以前,是中国进入文明历史第一时期,也被称为早期中国阶段。在这一历史时期所出现的政治制度是本节课的主要学习内容。

问题:中国早期有哪些主要的政治制度?

第一、夏朝政治权力由“传贤”演化为“传子”,“家天下”制度开始,宗族关系成为基本的政治关系。

第二、商代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实行宗法制。

课程标准:了解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基本内容,认识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据此分析出本课的学习重点、要点。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表现出较大传承性,西周的政治制度受夏商政治制度的影响较大。夏商周三代的政治制度是一脉相承的,这一点宗法制和分封制上充分体现出来。这两个重要的政治制度在西周时期走向完备。

    二、宗法制与分封制

宗法制是西周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

1、宗法制

第一、其核心内容嫡长子继承制。标准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即嫡长子继承父亲的宗主地位,庶子进行分封。天子、诸侯、卿大夫的法定继承人首先是嫡子中的长子,庶子即使比嫡子年长,也不能作为继承者。前者是针对嫡子而言,后者是针对众子而言。

即在后妃所生的诸子中,嫡后所生诸子的优先继承地位,而且要以嫡后所生的长子来继承;如果嫡后无子,在众多妃嫔所生的庶子之中,要择立妃嫔家世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庶子作为继承人,而不以其是否年长。这种择立的标准一经出现,便在其后约3000年的时间内被遵守为正统的定规。

第二、大宗与小宗关系

嫡长子继承王位,是为“大宗”;余子分封,是为“小宗”。但大宗与小宗的关系是相对的,在诸侯国内部也同样形成大宗与小宗的关系。嫡长子与分封下去的众子有双重关系,在亲缘上是兄弟关系,在政治上又是君臣关系。

按血缘关系的亲疏,西周的宗法等级: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第三、作用

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核心,既防止了贵族之间因为权力的继承问题发生纷争,又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

宗法制只适用于同姓贵族之间,与异姓贵族间的关系则以婚姻为纽带联结起来。姬姓贵族与异姓贵族互为姻亲的密切关系,是宗法制的重要补充。

2、分封制

主要通过一系列材料来讲述分封制的内容:

材料:

武王克商,先有天下,其兄弟之国十有五人,姬姓之国四十人。

——《左传·昭公二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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