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艺术实践教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09-07-29 08:12:24

第一讲 联欢会的声乐表演

授课内容:

联欢会的声乐表演

声乐表演的艺术活动在自娱性或他娱性的联欢会中经常出现。由于声乐表演的便捷,表演者开口即唱,演唱形式可以是独唱、对唱、领唱、合唱、齐唱以及拉歌等,而且声乐表演的大众化,即人人都可以参与演唱的特点,更经常在联欢会上把声乐表演作为主要的演出样式。

联欢会的内容常常还包括游戏、抽奖、集体舞、魔术、杂耍、曲艺等。因此,演出组织者在安排联欢会的活动议程时,除了要考虑声乐表演样式外,还要兼顾其他节目议程,并且要注意它们与自娱性活动的总体气氛的关系。联欢会的气氛应根据自娱的特点来营造。如节日、庆典、慰问活动中的“联欢会演出”就是要大家一起欢欢乐乐、高高兴兴。因而,在联欢会上要求声乐表演者和所有的在场人员都应创造山活泼、生动、有趣,大家同享快乐的气氛。在活动进行中,没有台上和台下之分,轮到谁唱或需要谁唱只要主持人的几句话,或者大家的一阵掌声,声乐表演者立刻就地开始演唱。一个人唱完了,亦可以要求他人演唱或下一个节目内容开始。这种即兴性,能刨造出松弛、热情、生动的演唱气氛。演唱者和听众(观众)相互交流,产生情感共鸣,从而形成晚会的整体气氛。即兴性是声乐表演者在联欢会上应该持有的主要表演状态。其实,对专业表演者来说,并不能因为“即兴”、“自娱特点”就事先不准备。声乐表演者对于专业来说,所有的演唱都属于“表演”,须认真准备。如在曲目选择上应该根据晚会的内容,紧紧抓住联欢会的主题。例如到部队与解放军联欢,就应选择适合自己演唱而又和解放军子弟兵生活相关的曲目,选曲目甚至可以考虑到能请解放军同志一起参与演唱的声乐作品,以保证在演唱中能与观众交流而创造好的联欢会气氛。在这种情形下,专业声乐表演者切忌为了表现自己而选择自己喜欢的歌,并正儿八经地拿出在音乐厅里声乐学术演唱会的创作状态,这样的结果经常容易失败。

对于专业声乐表演者来说,晚会前的准备是丝毫不能含糊的,应该认真地对晚会场地事先进行适应。晚会的音响效果是每个歌唱者都应该十分关注的。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声乐表演者应提前试音响,关心音响的质量。同时,考虑到音乐伴奏,还应提前进行适应性配乐。声乐表演者还需考虑到在联欢会中自己的演唱可能会受到大家的欢迎,甚至被要求再唱——“按可儿”,因此,在准备节目时应多准备1-2首声乐作品。

为了进一步推动晚会气氛,声乐表演者可以根据联欢的对象和联欢的主题准备一些即兴的、幽默的、风趣的话语,安排在音乐的前奏、间奏和尾声中。这样,既可以松弛自己,拉近演唱者与观众的距离,又可以给晚会气氛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有时,在演唱进行中,还可以邀请台下联欢对象与自己对唱、伴唱、合唱,这些手段对联欢会气氛都是“点睛之笔”。

在联欢会式的声乐表演中,演唱者可以更多地利用形体(诸如眼神、脸部表情、手势等)的活动在台上安排抒情性调度,与观众取得交流。同时,也应根据联欢会的整体气氛来处理歌曲作品,例如气氛热烈时,表演者的情堵幅度亦可以适当夺张。

联欢会式的声乐表演常对声乐表演的初学者一个极好的锻炼机会。它对松弛表演者的演唱状态,刺激创作热情和观众间的真实交流,获得游戏式的表演感觉,以及表演者的对训练和适应性等方面都有好处。

作业:1、谈谈联欢会声乐表演的主要特点。

2、下一周周末学习委员负责组织一次班级联欢会,提前3天把活动方案提交给老师。

 

第二讲 与影视相关的声乐表演

授课内容:

与影视相关的声乐表演

当声乐表演从舞台的“单个’空间进入电影、电视制作范畴中时,声乐表演艺术便从单个空间的样式向多空间艺术表演样式发展。这种变化,要求声乐表演者应该服从于影视制作的规律,进行声乐表演的创作。毫无疑义,这时的声乐表演已超出了常规表演的状态,表演者应了解和熟悉影视制作与自身表演相关的因素,使表演者的声乐表演在影视的艺术手段支持下获得更好的效果。

 (一)适应影初拍摄

1.关于“跳拍”

影视制作的要求使声乐表演者的演唱必须以不连贯的演唱方式出现。由于影视拍摄是由摄影机镜头、相机镜头来代替观众的视点,镜头的近远、高低、停移,一直都处在不断的变化中,为了拍摄的方便和需要,则尽可能要求演唱者先唱第一句,再唱“跳拍”,它的不连贯性则要求声乐表演者在抓住整体歌唱的感觉时,应把握住镜头语言变化中的连接点的表演奏态、手势、表情和歌唱的形体感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镜头跳拍时整部作品声乐表演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2.先期录音与对口型

在影视录制声乐表演时,一般情形下都是采取先期录音,即先将声乐表演者的歌声在录音棚里精心制作录制完成后,在拍摄时以录音机播放歌声,让声乐表演者通过对口型演唱的方式,将声乐表演者的形体姿态录制下来。从影视制作方便、准确、易于掌握的角度出发,声乐表演者应能适应和服从影视制作这一规律。其实,在这样的情形下,以像合音大大地方便了演唱者,有助于声乐表演者能在影视拍摄的过程中全神贯注地拍好“像”。

为了保证影视拍摄效果,声乐表演者在影视拍摄中对口型也应十分讲究。在对口型前,表演者应对歌曲作品的吸气、咬字的节奏,口型的大小,前奏、间奏、尾声……总之对作品要作仔细的分析,在处理上自己应能十分地熟悉并记住自己在录音时的处理。由于对口型演唱,声乐表演者把注意放在表演上,这时的形体感觉和在录音棚录音时感觉极易不同。因此,不少演唱者为了做表情而夸张口型,夸张形体动作,结果出现表演过火的情况。当然,这时表演者的心理可能因多方面因素,其中可能包括由于假唱才做出真唱状,而外部形体过分夸张。因此,声乐表演者应尽量了解影视拍摄规律,抓住先期录音对后期拍摄的有利田章来完成声乐表演的影视拍摄工作。

3.获得“镜头感”

在影视拍摄中,镜头代表观众的眼睛。根据声乐作品的内容,导演对声乐表演拍摄进行分镜头艺术处理。镜头机位时远时近,时动时停,再加上焦距的变化,后期制作的特技处理,就能使声乐表演的内容得以更加完整的表现,富有更强的艺术表现力。然而,声乐表演者能否感觉镜头的处理,是否领会导演的分镜头、意图,这些都将对声乐表演者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演唱者应在拍摄前了解导演的分镜头初步方案,知道机位变化的情况(单机或多机拍摄),这一句敢是几号机在工作,拍摄的方式是什么……声乐表演者一旦了解和熟悉丁导演的处理方案,便可能自如地调整和把握自己的表演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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