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哲学45个疑难问题(新人教)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0-10-02 09:23:30

在由种种联系交织起来的丰富多彩的网络画面中,每一事物都同周围事物存在某种联系。事物间的联系是多种多样的,是极其复杂的,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等。不同的联系。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一般认为,直接联系总是较重要、较本质的联系;间接联系由于它的作用被一系列中间环节所冲淡和减弱,似乎都是一些次要的、非本质的联系,在许多情况下确是如此,当然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处在联系网上不同系统中事物之间的联系被更多的中间环节不同方向的作用相互抵消,从一定意义上讲就不存在什么联系了,如果一定要让他们建立起联系,那么只能是主观臆造的了。

把握联系的多样性同把握联系的条件性密切相关。联系的多样性源于条件的多样性。任何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任何具体事物都是有条件的,总是在一定条件下存在的,因此,任何具体的联系无不依赖于一定的条件;随着条件的改变,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联系,其性质和方式也要发生变化;条件消失了,其间的联系也就不复存在了。

总之,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又是客观的,是多种多样的,又是有条件的。事物联系的客观性和条件性说明任何事物间都存在联系的说法是错误的。

16.坚持联系的客观性与承认人们可以建立新的具体联系是否矛盾?

教材一方面说,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另一方面又说,人们可以改变事物联系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联系。这两种说法是不是矛盾的?

我们理解任何哲学观点,都应当既坚持唯物主义,又坚持辩证法,把二者恰当结合起来。看待联系问题,也应当如此。

我们必须承认人们可以改变事物联系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联系,同时我们又必须肯定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因为,一是所谓人们可以改变事物联系的状态,只是改变了事物联系的具体形式,并不是从根本上取消了事物自身所固有的联系。例如,人们在河流上建起大坝,就是对水与河床地势相互作用具体形式的改变,而水与其周围固态物质所固有的相互作用(如“压强”这种作用)是不会被改变的。二是当人们试图建立新的具体联系时,只有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内容(包括客观规律和客观条件,因为规律是事物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条件是同一事物联系着的有关因素),才能够办得到。否则,任何建立新的具体联系的尝试都是要失败的,例如,人们发射的地球通信卫星,不仅与地球之间形成了新的具体联系,而且还成为人们之间一种新的具体联系“中介”。但是,要把它发射成功,就必须严格按照宏观物体固有的力的联系进行计算。如果忽视了事物固有的联系,出现不允许的误差,这种新的具体联系是不可能建立起来的。

17.怎样理解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

由于学生缺乏辩证思维能力,对于静止与运动分别是什么的认识较容易,而对于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形态的认识有一定困难,因此,这个问题是本课的难点之一。

突破这个难点,重点是讲清运动的绝对性与静止的相对性。

第一,运动绝对性的含义:是指一切物质都在运动,一切物质自始至终地贯穿着运动。运动是由物质内部的固有矛盾推动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简单地说,运动是普遍的、永恒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

第二,静止相对性的含义:是指事物在一定条件下暂时处于不显著的变动状态,它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因而是相对的。

静止相对性的表现,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其—,就特定的运动形式而言,某种事物在一定的空间之内,不具有某一特定的运动形式便是静止。其二,就事物的性质而言,事物在它发展的一定阶段和—定时期,虽然处于量变阶段,但其根本性质没有发生变化。暂时具有质的相对稳定性,从而显示出静止状态。

任何静止状态都是暂时的、有条件的、相对的,绝对静止不变的事物是根本不存在的。静止中也包含着运动,它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其一,物质运动形式是复杂多样的,当我们说某一物体是静止的时候,指的是在一定条件下和范围内,它没有进行这种或那种形式的运动,比如没有进行机械运动,闪而显示出—定的静止状态来,但是此时此地它还在进行着其他形式的运动,如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运动等等。其二,任何事物保持自身的性质,都只是暂时的,物体在保持自身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它还在进行量的变化,当量变积累到—定程度时,某物就会发生根本……?

18.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精神运动吗?物质是运动的主体,精神能够成为运动的主体吗?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运动、变化、发展的。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没有不运动的物质。物质是运动的主体,没有离开物质的运动,这就是说,物质和运动是不可分割的。那么,精神运动呢?精神能否成为运动的主体?

恩格斯说:“运动,就最一般的意义来说,就它被理解为存在的方式、被理解为物质的固有属性来说,它包括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比和过程,从单纯的位置移动起直到思维。”(《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91页)勿庸置疑,精神是运动的。然而,精神作为物质的反映,精神运动不过是物质运动的反映。思维过程离不开运动着的大脑器官。精神的思维的运动不能脱离物质运动而独立存在,正像影子不能脱离物质实体一样。所以,精神的思维的运动本质上仍然是物质的运动。因而,辩证唯物论认为,运动是物质的运动。

精神能够成为运动的主体吗?回答是否定的。假如我们承认精神是运动的主体,无异于说精神可以脱离物质而独立存在。这岂不就跌入了唯心主义的泥坑了吗?事实上,精神的、思维的运动主体,并不是也不可能是精神、思维本身.而是人脑,是作为物质的人脑。离开了人脑,就没有人的思维.精神也无从谈起。所以,任何运动,无论是物质本身的,还是作为物质的反映思维的,其运动主体都只能是物质,就是说,物质,也只有物质,才能够成为运动的主体。

19.怎样把握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根本特性的关系?

①说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根本特性,是说物质的本质。这个根本特性是在物质和意识的对立中规定的,是相对于人的意识、精神而言的。客观实在性从总体上泛指人们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这是物质具体形态的共性,是说物质的绝对的、不变的特性,即寄寓于可感知的各种客观实在之中的根本特性。

②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是指,物质存在的状态是怎样的,是怎样存在的,或者说“客观实在”本身有哪些属性。物质只有在运动中才能存在,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物质和运动不可分割。

③物质除了运动这一属性以外,还有可知性,永恒性、无限性等许多属性。这些属性都是与物质不可分的。在物质所具有一切属性当中运动属性是关于物质存在属性,也是物质其他属性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因此,是物质的最主要的根本的属性,占有最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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