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哲学45个疑难问题(新人教)
20.如何理解“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反映了朴素的辩证唯物主义运动观。辩证唯物主义运动观认为,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世界上不存在一成不变的事物,只有永恒运动着的物质。
今天,我们肯定赫拉克利特“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的说法,但决不意味着只重视绝对运动而忽视相对静止。事实上,在坚持绝对运动的前提下,肯定相对静止的存在,并充分认识它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1)要承认物质也有某种静止的状态,有某种稳定的形式,只是这种静止或稳定是物质运动过程中的相对静止或稳定,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在一定意义上讲,不了解静止,就无法了解运动。正如恩格斯所说:“从辩证的观点看来,运动表现于它的反面,即表现在静止中。”我们谈到任何一个事物,任何一种形式的运动,其基本前提是,这个事物还是这个事物,这种运动形式仍然是这种运动形式。我们的肌体时刻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而我们不能说“我正在不是我”,否则会导致“还钱时的我已不是借钱时的我”的诡辩。
(2)不了解相对静止,就不可能理解物质的多样性。物质的多样性是从物质的绝对运动中产生的,但只有在物质的相对静止中才能显现出来。恩格斯指出:“物质相对静止的可能性,暂时的平衡状态的可能性,是物质分化的根本条件,因而也是生命的根本条件。”
(3)只有承认事物的相对静止,才能区别事物,对事物进行确定的分析。承认事物有某种相对稳定的状态,是把事物彼此区别开来,把握其确定的性质,进而对它进行科学分析的基本前提。否认事物的相对静止,就会使一切物质具体形态以及它们的具体运动形态都变成不可捉摸、无法认识的东西,从而会导致相对主义的诡辩论。
可见,坚持联系的客观性与承认人们可以建立新的具体联系,二者并不矛盾。
21.怎样正确把握规律的概念?
①规律的概念涉及多个信息单元,有固有的联系,主观外加的联系,现象的联系、本质的联系、偶然的联系、必然的联系等。只有讲清这一系列的概念和关系,才能总结出规律的定义,由于受教学时间等的限制,因此,成为一个教学难点。
②突破这一难点关键是讲清哲学上的规律与具体规律的关系。
首先,认识哲学上讲的规律概念是“三个不是”和“三个是”的总结。即规律不是主观想象的联系,不是现象的联系,不是偶然的联系。而是事物本身固有的联系,是本质的联系,是必然的联系。所以说,规律就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
其次,哲学上讲的规律与具体规律是共性和个性、—般和个别的关系,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③认识规律与现象的关系。
规律总是通过它的现象表现出来的。规律作为物质运动过程中本身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不是外露于事物表面,而是隐藏在事物现象之中并通过现象表现出来。所以,人们才能通过现象发现、认识规律。但规律绝不等于它的现象。
④认识规律和规则的本质区别。
规律和规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区别表现在:一是二者的含义不同,规则是按照人们需要而制定的,大家共同遵守的具体规定。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本身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二是二者性质不同。规律是客观的,在人意识之外独立存在,人们不能创造、消灭或改造它。而规则是主观的,它依人们的主观需要为转移,人们可以制定、废除和修改它。联系是指正确的规则总是根据客观规律制定的,是对客观规律的反映。
22.怎样全面理解规律的客观性?
(1)规律客观性含义:就是指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它有两层意思:
一是指规律的存在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由于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本身固有的内在联系,它不是人们从外部强加给事物的,不是人们的意识所赋予的。不管人们是否认识它,喜欢它,它都客观地存在着。
二是指规律是否发挥作用,也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规律起不起作用,关键在于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是否存在着。当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存在时,规律就必然起作用。当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不存在时,规律就不起作用。如: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只要具备这个条件,价值规律就必然存在并发生作用,它不会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2)规律具有客观性,还指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本身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人们不能根据自己的意志创造一个客观上不存在的规律,也不能改造或消灭仍然在起作用的规律,规律只能随着客观事物本身的性质、内容和所依赖的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而不能由人的主观意志任意改变。
(3)规律的客观性突出地表现在它是不可违抗的。规律是必然联系,说明它是铁的法则,具有强制性。人们想问题,办事情不能同规律背道而驰,否则,就一定会受到规律的惩罚。规律的不可违抗性有力地证明了规律是客观的。
(4)思维规律是客观的,并不是说思维规律可以脱离开人类的思维活动而存在。思维规律的客观性表现在,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思维规律的要求,是否遵循思维规律进行认识活动,思维规律都在起作用,人们自觉遵循思维规律进行认识活动,思维规律就能促使人们获得正确认识,反之,在认识活动中就必然遭到失败。
(5)规律客观性根源于物质的客观实在性。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而作为物质运动的规律也必然具有客观性,从根本上讲就是因为构成规律的各种因素是客观的,规律发生作用的物质条件是客观的。所以说,肯定物质运动规律的客观性,与肯定世界的客观实在性是完全一致的。
(6)规律的客观性要求我们在想问题、办事情时,只能以对自然和社会规律的认识为前提和基础,充分利用规律,做到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改造客观世界的预期目的。
23.为什么说条件不存在,规律就不存在,不发挥作用了?
条件这一范畴,是指同特定事物相联系的,对它的存在和发展发生作用的诸要素的总和。任何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任何具体事物都是有条件的,总是在一定条件下才能产生,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发展,又在一定条件下趋于灭亡的。因此,任何具体的联系无不依赖于一定的条件;随着条件的改变,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因素之间联系的性质和方式,也要发生变化,这就是联系的条件性。离开条件,一切都无法存在,无法理解。条件对规律的作用也同样如此。
什么是规律?规律就是事物内部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作为联系,规律同样依赖于一定的条件,在一定条件下存在和发挥作用,一旦离开特定的条件,原有的联系过程中断,规律就无法存在、无法发挥作用了。例如,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是价值规律存在的条件,因为价值规律所要求的等价交换作用只能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发挥。所以,一旦商品经济不复存在,价值规律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条件,不能发挥作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