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政治第九课教案 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九课 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一课时
学习目标:
1、 掌握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含义
2、 培养学生思维解答问题的能力,能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增强学生的公民意识
重难点:
1、 公民的含义
2、 如何增强公民意识
教法:
1、 自学为主,课堂讨论
2、 辅以练习
教学过程:
一、 导入新课:
厂里东西丢失,对工人进行搜身。问厂方的做法对吗,为什么?(引出公民)
二、 新授内容:
(一) 自学第一部分,思考:
(1) 什么是公民?
(2) 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 国籍的取得方式有几种?
(4) 国籍是一个人在某个国家 上的身份。
(5) 我国是否承认双重国籍?
讨论:居住在加拿大的一名中国妇女,在回国时经美国上空生下了一名男婴,取名机生。
问:机生能否成为中国公民?
他还可以成为其他国家的公民吗?
(二) 自学第二部分,思考:
(1) 做一个好公民要具备哪些公民意识?
(2) 梁帆的的事例说明了什么?
(3) P3书中材料女青年的事迹说明了什么?
与之相对应的小偷你是怎么看的?
(4) 见书第四页材料:如果你遇到这样的事情你会怎么办?
(5) 你能还从这三方面再分别举例呢?
三、 总结:
本节课我们主要学习了关于公民的相关知识,我们每个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
成为中国公民了,那么宪法赋予我们什么权利呢?下一节课我们将继续学习。
四、作业:
(1) 能以实际行动表现一个好公民应有的风范?
(2) 什么叫公民?
(3) 什么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 怎样增强公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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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时
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学习目标:
1、 了解人身权利的内容
2、 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
3、 增强法律保护意识
重难点:
1、 公民人身权利的内容
2、 法律如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
教法:
1、 结合案例分析
2、 辅以一定的练习
教学过程:
一、 复习导入新课
1、 什么叫公民?
2、 如何增强公民意识?
二、 新授内容:
1、 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几部分?
2、 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有何重要性?
3、 对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4、生命健康权
a生命健康权由哪两部分组成?
b举例说明哪些行为可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侵害?
c在许多情况下对公民的健康权的侵犯就是对生命权的侵犯?
举例:1997年8月24日晚,河南省郑州市发生了一起令人发指的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肇事人为郑州市二七区公安分局局长张金柱,他在酒后逆行驾驶的情况下,不但把一个11岁的少年苏磊撞倒轧过腰部导致死亡,而且将苏磊的父亲苏东海撞倒后,与自行车一起卷到汽车底部,在路人一片“停车”的呼喊声中,以每小时60千米的速度拖出1600米,造成苏东海重伤。此案在全国引起极大反响。1998年1月12日,张金柱因恶性交通肇事逃逸罪被判处死刑。
d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是国家法律的主要任务之一
举例:1993年8月27日,年仅九岁的延安小姑娘曹娜在郊外玩耍时不慎碰到一个土堆上方的一万伏高压电线,恰巧有人路过此地,及时切断了电源,将她救下送往医院。但她的双臂已被电流烧残,全身60%以上三度烧伤。
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市内高压电线距地面至少应在10米以上,郊区人口少活动较少的地方至少也应在5米以上,而出事地点挖去堆在地面的浮土,高压线距地面也不过3.3米.按规定,高压线的用电单位要经常对线路进行检查以消除隐患.但该线路的产权人和维护管理人,在明知线路有危险的情况下,均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经过5年艰苦的司法审理,1998年7月17日,延安市中级法院终于作出终审判决;产权人及相关责任者共赔偿曹娜各种费用59.11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