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课:国际社会的主要成员: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学案 高一政治教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1-07-22 08:49:33

第八课《走进国际社会》学案

温故知新:

1)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的民族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它适合我国国情,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历史传统,“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以及各民族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使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具有坚实的社会和政治基础。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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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主权是构成国家的最重要因素,是国家的生命和灵魂。主权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具有管辖权。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我国政府有权对其进行管辖。图谋加入联合国是挑战国家主权、分裂国家的行为,是不得人心的。

联合国是由主权国家构成的、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台湾不是一个主权国家,没有资格以任何名义加入由主权国家组成的联合国。图谋加入联合国是对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剜的公然挑战,是注定要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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