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政治教案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
序 号 |
3 |
课题 |
民族区域自治 |
课型 |
授新课 |
时间 |
|
目 标 |
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机关、自治权的内容、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由我国 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和认识问题,如联系的观点、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原理、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原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切从实际出发等比较的方法。 各国都有选择自己国家发展道路的权利。 |
||||
分析 |
处理好民族关系必须坚持民族三原则。为了更好地体现这三个原则,国家又制定了相关的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它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 |
||||
重点 |
民族区域自治的含义、原因及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 度的优越性。 |
难 点 |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维系民族团结和实现共同繁荣的重大意义。 |
||
板 书 |
第一课、1.3民族区域自治 1.民族平等 2.民族团结 3.各民族共同繁荣 |
||||
步骤 |
教 学 内 容 |
教材处理意见 |
时间 分配 |
||
导入 讲 授 新 课 讲 授 新 课 |
通过学习我们已经知道了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我们党和国 家不但确定了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而且还根据我国各民族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三、民族区域自治 讲解: 1. 民族区域自治的含义 讲解:民族区域自治概念文字不多,但是内涵很丰富,说到底是国家统一领导和民族区域自治的关系问题。国家统一领导和民族区域自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祖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统一集中的领导,必须保证国家政令在民族自治地方的贯彻执行。民族自治机关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但民族自治地方又不同于一般地方,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具有两种性质:即它既是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它又是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它除了可以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还可以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自治权,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自主管理本地区的政治、经济、财政、教育、科学和文化事业。 讨论:(1)民族自治区和特别行政区有什么共同的地方和有什么区别?(2)民族区域自治和联邦制有什么不同? 讲解:特别行政区是解决国家统一,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的方针政策。二者都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但自治权的程度不同,内容不同,一是“一定的自治权”,一是“高度的自治权”;一是社会主义制度,一是资本主义制度。自治权也不是等于国家主权,自治权要在维护国家主权下行使。 第二个问题:将民族区域自治和联邦制作一横向比较,不是比优劣,而是运用学过的国家结构形成的知识,结合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另一角度来理解我国作为单一制国家,又是多民族国家在政治制度上的特点。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自治政权,是以国家的统一为前提的,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而联邦制下的共和国、州、邦等有自己的中央政权机关和宪法,甚至还有某些外交权。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党和国家保证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基本国策。民族区域自治经过国家宪法肯定之扣,成为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重要政治制度。我国采取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是成功的,经过几十年的考验,证明它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适合中国国情的。 2.民族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内容:1)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件;2)安排管理进方经济;3)安排使用地方财政;4)管理和发展本民族文化事业;5)使用一种或几种语言文字。 3.民族区域自治适合我国国情 讲解:我国自秦汉以来,就已经形成中央集权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尽管存在某些隔阂和纷争,甚至出现过几个民族政权并存的错综复杂局面但是,从历史发展的整个过程看,分裂毕竟是短暂的,统一是长期的。而且,一般地说,凡是统一的时候,国家就繁荣发展,分裂的时候,人民就遭殃。所以,我国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和思想感情上都早已形成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使各民族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如果我们不顾这一历史基础,搞什么自治共和国,势必会造成民族分裂。 我们可以把国和原苏联的国情进行比较。俄国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国家建立的时间比我们短得多,大约有400多年历史,俄国少数民族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50%,并且聚居比较集中,俄国少数民族地区资本主义比较发达,有的甚至超过了俄国东部地区。经过十月革命,许多民族实际上已经分离为不同国家,所以十月革命后,苏联采取了联邦制以便把各国联合起来,相比之下,我国的国情和原苏联不同,在我国,适宜实行的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客观条件。我国各民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交往频繁,联系密切,形成了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 交错杂居的分布状况。全国没有一个民族单独居住在一个地方,全国各省市和70%以上的县都有少数民族居住,这种分布特点,使各民族在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的联系进一步加强,形成了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关系,一个民族已不再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单位,形成了民族合作的条件。这种状况,是我国建立民族区域自治的客观条件。 共同利益。首先是经济利益,我国人口、资源分布和经济文化发 展不平衡。少数民族地区资源丰富,但经济文化落后;汉族人口多, 经济文化比较发达,但活动空是狭窄。这种情况下,只有实行民族区 域自治制度,才有利于各民族互相帮助,取长补短,共同发展,共同 繁荣。其次是政治利益。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反对剥削和压迫的斗争 中,在共同反对侵略的斗争中,特别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形成了 一个同仇敌忾、团结奋斗的革命整体,结成了共同的政治基础。今天, 各族人民面临着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共同利益,各族人民只有团结在 统一的国家内,才能更好地发展经济和文化,实现共同繁荣。 4.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有助于国家的集中统一和少数民族行使管理本地各项事务的权 利,实质是讲国家统一和民族区域自治的关系。维护国家统一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维护国家统一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又为维护国家统一奠定了基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有利于国家的集中统一,更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调动少数民族干部管理本民族地区事务的积极性。最终也有利于巩固各民族的大团结和国家的集中统一。 第二个方面的优越性,有助于把国家的方针政策同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特点结合起来。我国民族地区的情况千差万别。各民族的历史情况、社会发展、经济结构、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都不一样,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正是有利于结合本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一方面用足用生活中央给予民族地区的特殊政策,另一方面大胆制定与实施本地区的具体政策。民族地区多在社国的边疆,与周边许多国家接壤。中央已经决定实施沿边发展战略。并给了民族地区许多优惠政策。比如,国务院 第三个方面的优越性,有助于把国家富强和民族繁荣结合起来。我国汉族人口多,经济文化比较发达,但资源不足,活动空间狭窄,少数民族地区资源丰富,地域辽阔,但经济文化落后,因此,各民族经济具有很大的互补性,少数民族 地区可以在国家的扶持和全国各地的支持帮助下发展经济。这些年来,党和国家组织发达地区对民族地区对口支援,对贫困落后的民族地区减免税收等,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但是从根本上说,主要还是要靠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走自力更生的发展道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正是有利于把国家的帮助和少数民族的自力更生结合起来,在国家和汉族人民的帮助下,提高民族地区自我发展的能力,加快自身经济的发展。 第四方面的优越性,有助于把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和热爱本民族感情结合起来。 总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体现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大事和地方事务的主人翁地位,调动了少数民族的积极性,协调了民族间的关系,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 小结: 这堂课我们学习了民族区域自治问题,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国家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政策,也是我国重要的政治制度。实行这一制度是由我国的国情决定的,它保障了各少数民族享有充分的行使管理本地区各项事务的权利,50年来的实践证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很大的优越性,今后必须进一步完善这项制度。 |
|
|
||
作 业 |
|
||||
小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