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活》复习提纲(新人教版必修2) 高三政治教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1-07-07 08:47:04

政治生活复习提纲 新人教必修2

 

第一单元  公民的政治生活

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1、起源上看,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本质上讲,国家都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我国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国家的性质又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性质决定。

4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5、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6 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1 广泛性: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民主主体广泛。

2 真实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保障;广大人民利益得到日益充分实现。

7、我国专政的特点:新型的专政(对少数敌人实行专政)

8 民主与专政的关系:(1)   民主:“在一定阶级范围内”(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民主总是属于统治阶级的。)“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政体意义上的民主)“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统治阶级的民主就是被统治阶级的专政)。(2)  专政:主要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

(3)  人民民主和专政是辩证统一的,相辅相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统治阶级的民主是被统治阶级的专政。

9、为什么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立国之本,已被写入宪法。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为什么说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A、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可以充分发扬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B、坚持专政职能才能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被赋予新的时代内容。

A服务职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B创造良好环境:为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国际国内环境。

C重视法制建设: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D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发展人民民主。

10、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有: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十八周岁的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政治自由。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监督权。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检举)

1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12、公民应履行政治性义务有:(1)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根本保证)(2)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行为准则)。(3)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义不容辞的职责)。

4)公民有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13、公民参与政治生活要遵循基本原则有:(1)坚持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我国权利与义务是统一、二者不可分离。相对应而存在,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

  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3)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10、当代中国人的政治生活内容有:(1)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 (2)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

3)参加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就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也是区别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家性质,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和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实质和目的,也是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和依法治国的领导者。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坚持依法治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律保障,坚持依法执政是党的基本执政方式。………………………………【全文请点击下载word压缩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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