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版 必修一专题一 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  来源:教育文稿  发布时间:2009-03-13 13:17:35
    同亲亲原则一样,尊尊原则,也是一个具有直接性和在场性的政治生活原则。但尊尊原则的功能,具有辅助性,即辅助亲亲原则所塑造的政治格局处于一种被尊重被认可的状态。两相比较,显然亲亲原则,更具有根本性和基础性,是决定权力分配的基本原则,是政治生活的基础性原则。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西周之礼作为一种规范,并不具有普遍性,而是具有特殊性。西周之礼的适用,严格地恪守着不下庶人的训诫,这固然是等级划分中位于高位的阶级为体现自己优越地位的一种特别表达或者就是一种需要,但从政治的角度看,这潜藏着一个危险,即礼作为一种国家权力的分配原则——在任何形态的国家里权力的分配原则都堪称是政治生活的最最基本原则,还作为一种为权力的分配赋予正当性的原则,特别是在后一个意义上,其适用范围的特定性、缺乏普遍性,实际是弱化了礼对全社会各个阶层的说服力量,而变为在一个小圈子里分配、然后在这个小圈子里论证分配的合理性或正当性。显然,具有国家整体意义的政治权力分配制度的正当性陈述,承担着明确的服务于政治统治的功能,而从确保政治稳定来讲,应当是及于全社会的所有民众的,这样才能获得广泛的民众支持。但礼不下庶人的规则,实际上是把民众的支持和接纳,置之度外,甚至就是漠视或者轻蔑。这样的权力分配制度,由于,缺乏最基本的政治要素——民众的支持,这是其一大明显的缺陷。

新课程历史⒈历史概念解析

(第一单元——第三单元)

一、分封制

分封制,古籍多称“封建(即“封藩建卫”的简称)之制”,为了与作为社会形态的“封建社会概念相区别,中国大陆学者采用了这一习惯性称谓。

分封制最早出现在何时?学者共同的认识是,分封制在周代更为成熟、更为典型,其意义和作用更加明显。

分封制与宗法制同为支撑周代政权的两大支柱,在《诗经》中又明确表述:“大邦维屏,大宗维翰。”把经由分封制而建立的大国尊为周王室的屏障,这就是周如同心目中对分封制的定位。分封制确实为巩固、维持周王室的统治,发挥过至关重要的作用。

西周分封制的实行情况大致是:京城周围的一定区域被规定为“王畿”,周人称之为“邦畿千里”,由天子直接统治,王畿以外的广大地区,天子分封诸侯立国,使他们在封地内行使管辖权。诸侯分封卿大夫为下级贵族,也是分封制的重要内容。《礼记》集中表述为“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是谓制度”。可见,分封制造成了土地和政治权力的层层分割。君中的下一级要对上一级承担义务与责任,如:诸侯对天子有述职、纳贡、勤王、助讨、献俘等政治、经济、军事方面的职责。而且,如果越级实施有关义务和责任,并不符合礼制的规定。

分封制所造成的等级秩序,不仅体现在政治层面,而且贯穿在社会生活和思想观念之中。如,大夫以上食肉,士食鱼炙,庶人食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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