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版四年级下册习作教材分析与教学建议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1-03-15 09:48:01
  其次,本册习作教材还暗含了习作应当具有初步的、有条理的叙述和描写的基本要求。比如《习作1》中提出的“看谁理由讲得最充分”,实际上就已经蕴含了写文章时,应当注意条理性的要求。你想,既然是要讲理由,首先是要有根有据,而且要有个条理,“胡子眉毛一把抓”,别人就很难明白你的意思,再有理由,别人不明白,那也没有用。所以,只有把这样两条都落实了,才能够算作真正意义上的“理由充分”。当然,暗含只是具有这个成分,还不是明确的规定和标准,我们在教学时,适当引导和提倡是应该的,但不要强行规定、限制。这一暗含成分的存在,又一次告诉我们:这一册教材的习作,较第二学段前三个学期的习作已悄然提高了要求。
  另外,进入本学期以后的习作,对表现手法的要求也有所提高。比如《习作1》的写建议。教材所提供的两篇例文表现的手法就是不同的。前一篇例文是以记叙的手法写成的,而第二篇则采取分条目说明的方式写成的。前后两篇例文放在一起,明确地告诉我们:目的相同的建议,写法是可以不同的。
  第三是修改习作的难度有所提高。
  关于修改习作的要求,教材虽然没有直接标明,但是,从教材所选用的可供学生参考的例文来看,它们的篇幅已明显增长,结构形式和表现手法也更加丰富多样。这就从一个侧面告诉我们:进入四年级下册的习作,不但成文的要求提高了,修改习作的要求也随之提高了。

  二、从苏教版四年级下册习作部分的编写意图和体例来看本学期习作教学的实施
  明确了《语文课程标准》第二、三学段习作教学的要求,了解了本册习作部分在整个习作教学中所处的位置以及教材的编写情况,随之而来的便是如何操作的问题了。围绕这一问题,建议如下:

  (一)在习作教学的进程中,密切关注学生写作兴趣、观察能力的提高以及观察习惯的养成。
  《语文课程标准》对第二学段的习作提出了“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愿意将自己的习作读给人听,与他人分享习作的快乐”的要求。因此,本学期的习作教学,不能死死盯住技术层面的操作,而是要在关注如何扩大搜集写作素材的范围,如何提高写作和修改能力的同时,关注学生写作兴趣、观察能力的提高以及观察习惯的养成。
  大家知道,兴趣、能力、习惯都是内隐的非智力因素,是习作教学非常重要的目标之一。现在的问题是:兴趣、能力、习惯都是很难用计量的方法进行定量测评的。所以,在本学期习作教学的进程中,一定要通过对学生参与习作时的情感、态度、方法、行为的变化,与习作结果的观察、统计,采用纵向对比和抽样测评等方式,进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综合分析,不断地对这三个方面的落实和进展情况进行排队摸底。比如,关于学生平时对习作兴趣和习作潜能情况的观察与分析;关于学生习作成果的统计分析;关于学生动笔热情和能力的分析……
  总之,我们要通过多种手段,多种方式与多种渠道进行综合调研,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培育非智力因素成长的力度。绝不能单一地、紧紧地盯住学生的习作结果,更不能仅凭考卷上的一篇习作论成败、论“英雄”。

  (二)在习作教学的进程中,牢牢抓住习作的核心与关键,在“得心应手”上狠下功夫。
  《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述的过程。"我们认为:这一定义的核心理念,可以用"得心应手"加以概括。"认识世界、认识自我",既是"得心"的源头,又是"得心"的渠道;"进行创造性表述"的实质是从"得心"成果向"应手"转换的要求,而"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和交流"则是"应手"所要达到的目标。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习作教学就是要培养学生"得心应手"的基本能力。结合本册的习作,在落实这一核心理念上,我们觉得,尤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点是要关注学生"得心"的渠道与储备情况
  俗话说得好,"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了"米"而硬要"做饭",就连"巧妇"也会感到为难的。习作不也是如此吗?因此,习作之前,首先要准备好"下锅之米"--与这次习作话题具有相似性的习作素材。正如《语文课程标准》所说:习作"应引导学生关注现实,热爱生活","留心观察周围的事物",解决好习作素材的储备问题。这也就是说,我们一方面要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逐渐扩大学生的视野,培养、锻炼他们的观察、感受、思考、想像能力;另一方面是要不断地强化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留心观察,善于搜集、储备习作素材的意识,让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去做,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自己的耳朵去听,用自己的身心去体验,用自己头脑去思考。尽量减少那种"一对一",为习作刻意安排的、带有直接搜集习作素材任务的"演练"。实践告诉我们:那种未曾活动先布置习作任务的做法,往往会事与愿违,活动不开心,习作素材也没有得到多少。"带着镣铐跳舞,总是难以尽情舒展自己的潜能"。
  第二点是要关注习作动机的诱发,要注意习作关键环节的指导,促进从"得心"向"应手"的创造性转化
  《语文课程标准》认定:"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不应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就习作教学而言,最为重要的是通过我们的教学,让学生把得于心的东西,创造性地转化成"应手"的成果。
  怎样做才能促进这种转化呢?首先是诱发习作动机的问题,然后是"写什么"、"怎样写"和"写成什么样子"的问题。我们认为:《语文课程标准》关于第二学段习作要求中所说的"乐于书面表达"的关键,就在于如何诱发学生的习作动机,把习作变成他们的一种需要,从原来的"教我写"变成"我要写"。对此,张光鉴先生在《相似论》中曾明确提出了"只有在教师、教材和学生的心灵之间组成一种相似的和谐振动,才能使学生与所学知识产生共鸣;只有发现知识间的相似性,才能激起学生学习兴趣"的观点。(张光鉴等著《相似论》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年版第227页)现在,就让我们先从教材编写的角度,去看看是如何诱发学生的习作动机的吧!
  打开教材,你会发现:这册教材的习作设计,篇篇都为学生创设了一个与他们已有的生活经验具有相似性的情境。其目的之一,就是要通过创设情境与学生已有生活经验间的共振去引发他们的表达欲望。《习作1》就这样写道:"春天来了,建议班级举行一次春游活动,去哪里好,大家先把自己的意见写出来。看谁理由讲的最充分。/某校四年级(1)班,今年春游前开了个讨论会,结果,钱学亮和华健勇同学的建议被大家采纳了。"你看!在这一段提示中,春游前开了个讨论会,研究"去哪里好"的问题,并要求"先把自己的意见写出来",就是一个创设与学生已有经验具有相似性的生活情境去诱发习作动机的范例。可以想见,通过这样的活动,学生们一定会对写好春游的建议产生浓厚的兴趣,一定会产生"乐于书面表达"的内在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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