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考点及主干知识
《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考点及主干知识
复习要求:本部分内容在高考中以简析题形式(1小题、12分)进行考查,要求能在理解的基础上加强对主干知识的记忆,尤其要对理解级的考点重点记忆。
专题一 各具特色的国家和国家组织
一、国家的本质
考点1: [了解]国家的性质
1.国家的性质就是国家的阶级本质。
2.国家的性质是由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性质决定的。国家的含义: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政治权力机关。
3、经济基础的不同决定我国与资本主义国家性质的不同。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的国家性质:资产阶级专政。
考点2:★[理解]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1.关系:(1)联系:相互依存,共同体现国家的性质。
(2)区别:民主的实质是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照多数人的意志,实现国家职能。专政是指统治阶级凭借国家权力,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统治阶级的意志。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只适用于被统治阶级。
2.结合中国实际,如何理解“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与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势力与敌对分子,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4.与资产阶级专政进行比较,说明我国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统一。
(1)资本主义和我国的社会主义是两类性质不同的国家。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同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享有民主的主体不同,专政的对象不同。
(2)新型的民主与新型的专政,体现着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特征;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绝大多数人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具有很大的优越性。
考点3:★[说明]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1.关系(1)区别:含义不同:
①国体,即国家性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国体规定了国家的内容。
②政体,即国家管理形式,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2)联系:①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并服务于特定的国体;②政体具有相对独立性。适当的政体能够巩固国体,不适当的政体会危害国体。国体与政体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2.实际运用:说明我国为什么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并服务于特定的国体。适当的政体能够巩固国体,不适当的政体会危害国体。国体与政体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我国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选择。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4)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确保国家权力协调高效运行。
二、现代国家的管理形式
考点4:[了解]代议制的含义
代议制,就是由选举产生的、代表民意的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充当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政治纽带,成为现代民主政体的共同特征。
考点5:[了解]民主共
从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及其职权范围来看,现代国家大致有民主共
1.民主共和制
(1)含义:是同君主专制相对立的政体,是遵循民主的基本原则建立起来的民主政体。
(2)主要表现:在民主共和制国家中,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都是经过选举产生的。
2.君主立宪制的含义:
在君主立宪制国家中,国家元首由世袭的君主担任,但在宪法框架内,君主的权力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
3.议会制和总统制
(1)议会制的特征(又称内阁制、议会内阁制、责任内阁制)
①政府由议会选举产生,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向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
②政府以议会为基础产生,政府首脑一般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政府首脑往往从政见基本相同的议员中挑选阁员人选,提请国家元首任命。政府接受议会监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
③当议会对政府不信任时,政府必须全体辞职,或由政府首脑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进行议会选举,根据新的议会选举结果成立新的政府。
(2)总统制的特征
①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一般有任期限制,总统只对选民负责,不对议会负责。②政府与议会完全分离。③政府不向议会负连带责任。议会不能对总统投不信任票,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
(3)民主共
三、现代国家的结构形式
考点6:[了解]单一制和联邦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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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制 |
联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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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 法 |
全国只有一部宪法 |
联邦及各组成部分都有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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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权机 关 |
全国只有一个中央政府 |
除有联邦中央政府外,各组成部分也有中央政权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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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国籍 |
公民只有一个国籍 |
每个公民拥有两个国籍,既是联邦公民,也是成员国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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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权力 |
一个完整的主权国家,中央政府统一行使外交权 |
联邦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其成员国也有某些外交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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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 授予 |
地方权力由中央授予 |
各组成部分的权力并非由联邦授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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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 例 |
中国、法国、意大利、日本、匈牙利、波兰、蒙古等 |
美国、德国、瑞士、俄罗斯、印度、缅甸、巴西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