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常识》容易混淆知识的难点解读
【剖析】(1) 不同点:①国家元首的产生办法不同。在议会制共和制下 , 国家元首由议会选举产生 ; 在总统制共和制下, 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②国家元首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在议会制共和制下 , 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 , 只拥 有虚位 , 没有实权 ; 在总统制共和制下 , 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掌握行政实权。③国家元首、议会、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不同。在议会制共和制下 , 政府 ( 内阁 ) 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来组织 , 政府及其阁员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 , 政府就得辞职或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 , 重新选举。如果新议会仍然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 , 政府必须总辞职。在总统制共和制下 , 政府由当选的总统组织 , 政府及其阁员对总统负责 , 不对议会负责。总统不向议会负责 , 也不能解散议会 , 议会也不能以不信任案迫使总统辞职 , 只能在总统或政府成员有违法行为时提出弹劫。
(2) 共同点:①两者都是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制。②两者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 , 都是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③两者都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并为其服务的。
误区十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与资本主义议会制
【剖析】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和资本主义的议会制都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从形式上看有某些相似之处 , 都是由定期选举产生的代表或议员组成 , 都是属于一种间接民主 , 即代议民主。但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1) 二者的经济基础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之上的 , 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的 ; 议会制则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之上的 , 是维护资产阶级私有财产的工具。
(2) 行使权力的主体不同。人民代表大会是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的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代表人民 , 受人民监督 , 对人民负责 , 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主体是人民 ; 西方议会制是协调资产阶级内部利益关系的场所。议员由竞选产生 , 竞选则以金钱为后盾。议员不对选民负责 , 不受选民监督 , 选民无权撤换议员。议员都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
(3) 二者的权力和活动原则不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 行使立法权 , 同时又有权组织行政、审判、检察机关 , 这些机关受它监督、对它负责。人民代表大会除了受人民监督 , 对人民负责外 , 不受任何国家机关的制约。所以 , 人民代表大会处于全权性的地位 , 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 西方议会制一般是按照三权分立制的原则组织起来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互相制约、彼此平衡 , 以便协调和平衡资产阶级内部各集团的利益 , 维护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
【误区十二:香港、澳门问题与台湾问题的区分
【剖析】(1) 性质不同 : 前者是收回主权 , 回归祖国的问题。回归前由中英、中葡协商解决。后者则是实现祖国统一的问题 , 完全是中国内政 , 任何外国势力不得干涉。
(2) 我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坚持 " 一个中国 " 的原则 , 以 " 一国两制、和平统一 " 作为促进统一的方针。
(3) 在台湾问题上 , 我国主张用和平的方式实现祖国统一 , 但决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①中国自秦汉以来 , 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 祖国的和平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 , 是全国人民包括台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共同愿望。②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 , 绝不是针对台湾同胞 , 而是针对干涉中国统一的一切外国势力和图谋 " 台湾独立 " 的敌对分子。
误区十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知识
【剖析】(1) 人民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 我国宪法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
(2) 人民和人民代表的关系 : 人民代表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 , 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 , 他们来自人民 , 受人民监督 , 为人民服务 , 对人民负责。
(3) 人民代表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 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领导国家事务。
(4) 各级人大和相应的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关系 ; 各级人大常委会是各级人大常设机关 , 在各级人大闭会期间 , 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它行使。
(5) 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 其他 国家机关都是在人民代表大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 受其监督 , 对其负责和报告工作。
第二课 我国的国家制度(下)难点解析
一、我国的国家机构
误区一 只有国务院才是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剖析】执行机关是把国家权力机关制定通过的法律和决议付诸实施的国家机关。在我国 ,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国家一切重大事务都由它决定。国务院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是其执行机关。强调国务院是执行机关 ,是因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把人民的意志以法律和决议等形式表现出来 ,其中大部分内容如内政、外交、国防财政、工农商贸、文教科技等方面 ,都是由国务院来负责执行的。但我们不能由此得出 " 只有国务院才是执行机关 " 的结论。因为在我国 ,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全国人大产生 ,对其负责 ,它们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而分别执行、行使各自的职权 ,把与自己职能相关的有关的法律、决议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因此 ,它们都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误区二 认为党中央、中纪委、全国政协等属于国家机关
【剖析】党中央是党的最高机关 ,中纪委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都属于党的系统 ; 全国政协是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它们都不属于我国的国家机关。
误区三 认为中共与人大是领导和被领导即上下级关系
【剖析】认为 “中共与人大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是正确的。尽管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但由于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了它必须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但不能认为二者是上下级关系 ,因为二者不属于一个体系 ,中共属于党的系统 ,而人大则属于国家机关体系 ,不存在直接的行政领导,并且党也必须要在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范围内活动。
误区四 认为国家主席是个人权力
【剖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既是国家机关的名称 ,又是国家职务的名称。当我们谈到职务时 ,国家主席这个机关既有主席职务 ,还有副主席职务 ,都由一定的人选担当。当我们说国家机关时 ,不管主席和副主席有几个 ,不管内部如何分工,也不管其工作人员有多少,我们只称这个国家机关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 。
误区五 认为人民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查权 ,就是不受任何干涉
【剖析】人民法院和检察院依法分别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查权 , 是指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本不得干涉法院和检察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检查权。但是法院和检察院必须接受同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的法院和检察院的监督 ,要对它们负责 ; 还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舆论的监督、党的领导和监督。对独立行使的理解必须注意前面加上 " 依法 " 二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