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常识》容易混淆知识的难点解读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0-11-05 10:01:21

   误区六 正确理解国家机关

  【剖析】(1)不能把国家机关等同于国家机构,国家机构是国家机关的总和。

   (2)不能把国家机关等同于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

  (3)不能把国家机关等同于党的机关和群众团体。

  (4)不能把国家政权机关与国家行政机关相混 淆 , 因为前者包括了后者。

  (5)不能把国家政治权力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相混淆。国家政治权力机关与国家政权机关同义 , 包括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以及军队、法庭、监狱等 , 而国家权力机关通常是指国家立法机关。

  误区七 我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 与二机关要接受人大和人民监督是否矛盾 ?

  【剖析】我国宪法规定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 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 都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坚持这一原则 , 能够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法律的尊严 , 避免政出多门 , 防止特权现象 , 克服司法腐败。根据宪法规定 ,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 , 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它产生 , 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 有权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 , 包括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监督。人大和人民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 并 不是干涉二机关的具体司法行为 , 只是监督二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职权。在二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情况下 , 人大和人民并不干预二机关独立进行司法活动。

   误区八 我国国家机关对上级负责和对人民负责是对立的吗 ?

  【剖析】在现实生活中 , 对上级负责和对人民负责存在矛盾的现象 , 这主要是国家机关的部分工作人员没有坚持对人民负责原则造成的。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官僚主义、以权谋私思想严重 , 把国家权力作为实现一己之利的工具 , 在这种情况下,对上级负责和对人民负责就会产生矛盾。但从我国政权的本质上看 ,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 国家机关是人民利益的捍卫者和执行者。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要求 , 国家机关对上级负责 , 能保证国家权力的统一、政令的畅通 , 从而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的利益。从本质上讲 , 我国国家机关对上级负责和对λ民负责是完全一致的。

     误区九 侬法治国与人治、法治、法制

  【剖析】(1) 法治与人治。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划分法治与人治的最根本标准就是在法律与个人意志发生矛盾冲突时 , 是 法律的权威高于个人意志 , 还是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凡是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意志的治国方式就是法治 ; 反之 , 法律权威屈从于个人意志的治国方式便是人治。具体说来:

  ①二者的基础不同。人治是建立在个人专断与独 裁的基础之上 , 是与落后的农业和手工业生产方式相联系的治国方式 , 是专制主义的表现形态。如 : 奴隶专制和封建专制统治。而法治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 , 因而法治可以使国家的决策更好地体现民意 , 有效地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 促进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健康发展。

  ②二者的本质不同。法治的本质是崇尚法律的权威 , 认为法律权威高于个人意志 , 它坚持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 都要依法办事。而人治则是个人意志权威大于法律权威 , 是权大于法。

  ③二者的特点不同。人治呈现随意性、多变性、 不公平性的弊端 , 造成社会的不稳定。而法治具有统一性、稳定性、平等性的特点 , 以法律强制性为后盾 , 能有效制裁违法行为 , 克服人治造成的等级、特 权。

  我国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 , 其本质是树立法律的权威 , 使国家的制度、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 变 , 不因某些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 使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的活动以及公民的行为 , 都必须依照法律进行 , 而不受个人意志、权势的干扰、阻碍和破坏 , 清除以言代法 , 以权代法 , 以权压法的陋习 , 做到严格依法办事。

  (2) 法制与法治

  ①法制一般是指静态意义上的法律制度 , 是相对于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等而言的 , 是涉及与法律相关的多种制度。如立法制度、司法制度等。 而法治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 包括立法、执法、法律监督、普法等诸多环节的全面系统工程。

  ②我国的依法治国 , 由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提出 , 一字之差 , 反映了我国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认识的深化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强调的是法律制度的建设 , 侧重于立法为主 , 这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提出 , 标志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人更加重视法律实施 , 更加注重依法治国的阶段。也就是说 , 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由过去以立法为主的建设转到以立法与执法并重 , 突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建设的新阶段。

  误区十. 国家结构不等于国家机构

  【剖析】(1) 国家结构也称国家结构形式。这是指国家的整体和部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基本形式有单一制和复合制两大类型。

  ①单一制国家是指由若干行政区域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它具有统一的宪法和国籍 , 只有一个中央政权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 在国际交往中只有一个单一主体。

  ②复合制国家有联邦和邦联之分 , 在当代主要是指联邦制国家。联邦制国家是指由若干成员单位 ( 共和国、州、邦等 ) 构成的联盟国家。它除了联邦的宪法、国籍和中央政权机关之外 , 各成员单位也都有自己的宪法、国籍和中央政权机关 , 联邦及其成员单位分别行使一定的国家权力。

  (2) 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为行使国家权力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的总和。

  ①从纵向看 , 它包括中央到地方的国家机关;

  ②从横向看 , 它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国家性质决定国家机构的性质 , 国家职能决定国家机构的设置。

  ③国家机构具有严密的组织体系。由于国家是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 , 因此 , 各个国家机关被此间必须密切配合 , 遵循一定的原则以保证整个国家机关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高效率地运行。

   误区十一. 我国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

  【剖析】(1) 我国国家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 , 每届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2) 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的决 定来行使职权 , 这表明它从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国家主席并不是某个拥有一定权力的个人 , 而是一定形式的国家机关。

  (3) 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 , 对外具有最高代表权。在国际上 , 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 如接见外国使节、派遣驻外全权代表、签订条约、宣布战争状态等 , 都是我国的国家行为。国家主席的对外活动 , 依照国际惯例享有特殊的尊荣和特权 , 不受诽谤 , 人格受特殊保护。国家主席旅居国 外享有外交特权、豁免权和礼节性的尊敬。在国内的政治生活中根据宪法的规定 , 发布命令 , 公布法律 , 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等 , 也是代表国家行使的。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Tags: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 好的评价 如果您觉得此文章好,就请您
      0%(0)
  • 差的评价 如果您觉得此文章差,就请您
      0%(0)

文章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