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生活2单元 第五课 企业与劳动者 高三政治一轮复习精品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1-07-09 22:52:27

第五课   企业与劳动者  

    【考点扫描】  

1、经营公司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主要的典型的组织形式。还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
  (1)我国法定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国,国家授权的投资公司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联系与区别
 

比较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不同点  

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发行股票筹资,资本必须是货币;
股东人数有最低限制,无最高限制;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1000万元;
设立程序较复杂;
适用于大中型企业。  

资本不需划分为等额股份;
出资不一定是货币,可是技术、土地等;
股东人数限制为250人;
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是1050万元;
设立程序较简单;
适用于中小型企业。  

相同点  

都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公司和股东均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组织均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总经理。   

      (2)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制的核心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制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有限责任制度和科学管理结构等优点
  (3)公司的经营:公司能否经营成功取决于三个因素。
  首先,公司要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在分析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基础上,为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而做出的总体的、长远的谋划与对策。
  其次,公司要依靠技术进步、科学管理等手段,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增长的转变。提高经济效益的途径主要依靠科技。
  最后,公司要诚信经营,树立良好的信誉与企业形象,实行名牌战略。
  另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要进行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兼并和破产。
 2、 企业的兼并、联合、破产及其意

  第一,企业兼并,就是经营管理好的、经济效益好的优势企业,吞并那些经营不善、企业效益差的企业。兼并意义:扩大优势企业的规模,增强优势企业的实力,把劣势转化为优势,提高企业和整个社会的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第二,“强强联合”,指企业之间为增强市场竞争力、获取更大经济效益,而实行的合营或合并。强强联合意义:优势互补,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市场占有率,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第三,企业破产指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而又扭亏无望的企业,按法定程序实施破产结算的经济现象。实行企业破产制度意义,有利于强化企业的风险意识,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通过企业破产,淘汰落后企业,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
 3、新时代的劳动者
  (1)劳动者权利和义务:享受权利以履行义务为前提;我国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权利。平等就业包括劳动者平等地竞争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平等两个方面。
  (2)维护劳动者权益:①要以履行义务为前提。②要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这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③当自己的权利受侵害时,可以通过投诉、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途径加以维护。
  (3)劳动者就业问题

  第一,就业的意义和我国的就业形势严峻:我国的劳动力人口比较多,而生产力水平比较低,劳动力素质也比较低,并且,劳动力市场不完善,就业信息传递系统不畅通,这些就导致了我国的就业问题比较严重,就业形势比较严峻;
  第二,解决就业问题的途径:①大力发展经济和生产力 ,是解决就业的根本②党和国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劳动力市场,努力改善就业和创业环境。③劳动者应该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即树立自主择业观、树立竞争就业观、树立职业平等观、树立多种方式就业观;④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
       

【知识梳理】  

一、生产的微观主体—企业    

 1、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    

 ⑴企业的含义:是以营利为目的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向社会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济组织,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是国民经济的细胞。    

 ⑵企业的类别    

     ①在我国,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多种所有制企业并存(按照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划分),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其中,国有企业发挥着主导作用    

 ②其它企业形式。在我国,除公司外,还存在大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⑶公司制与公司  

 ①公司制,是现代企业主要的典型的组织形式。    

 ②公司是依法设立的,全部资本由股东共同出资,并由股份形式构成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2、公司的类型    

 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⑵国有独资公司    

3、公司的组织形式   

 ⑴我国法定的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①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②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A、在我国,国家授权的投资公司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B、按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我国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⑵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特征,是“有限”和“合股”。“有限”是指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清偿责任。“合股”是指由若干人共同集资入股成立一个公司,这笔资金被分成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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