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中心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讨论稿)
(二)教职工民主评议:全体教职工根据考核对象的述职述廉报告,填写《朝东镇中心校领导工作考评测评表》(附件2),进行无记名打分。同时填写《朝东镇中心校领导述廉报告意见表》(附件3)。
(三)考核组评议:考核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专项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考核对象的相关情况,并填写《朝东镇中心校领导工作考评测评表》,进行评议打分,确定等次。
(四)考核等次按考核总分确定。
当年受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的直接进入基本合格等次;当年受行政降级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及以上的直接进入不合格等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五天,如无异议,由被考核人签字确认后,上报县教育和科技局。
(七)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经县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确定后进行通报,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各考核对象。
五、考核评价评分
对学校校级领导的考核评分按百分制计算。具体由教职工民主评议、考核组评议、县教育局班子评议和学校学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四部分组成。其记分办法为:教职工民主评议占20%,考核组评议占20%,县教育局班子评议占20%,学校学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占40%。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对学校领导实行奖惩、升降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重要依据。其中,属优秀等次的,予以通报表彰。属合格等次但处于末位的,对其提出诫勉,限期改进;连续两次的,予以岗位调整。属合格等次但排名下降(同类学校同级别岗位)的, 对其提出诫勉,限期改进;连续三次的,予以岗位调整。属基本合格等次的,予以降职。属不合格等次的,予以免职。
在学年全校教职工民主评议中,评议校级领导不合格比例占实际参评教职工30%以上,或者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之和超过参评教职工40%以上,当年免去所任职务。
七、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学校领导考核工作在县教育和科技局统一领导下进行。
参加学校校级领导年度工作考核,既是学校校级领导的权利,也是学校校级领导的义务。各考核对象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凡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可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全面地进行考核,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在考核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实施方案由朝东镇中心校负责解释。
富川瑶族自治县朝东镇中心校
二〇一〇年元月十八日
朝东镇中心校班主任津贴绩效考核细则
(讨论稿)
为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考核实施细则:
一、班主任考核实行月考核分值制,每班100分。班主任津贴=标准额×班系数×考核系数。标准额为每月40元。系数:10名以下学生的班系数为0.8;11—26名学生的班系数为0.9;27—45名学生的班系数为1;46名学生以上的班系数为1.1。
班人数超过35人的,可聘任副班主任。副班主任也可担任两班的副班主任。
副班主任津贴=标准额×班系数×百分比×考核系数。(百分比以一个班班主任的50%计算,两个班则按一个班班主任的80%计算)。
考核系数=考核分数÷100。
二、考核内容
(一)、班级管理和班风(10分)
1.班级对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有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效果好。(3分)
2.班级组织健全(0.5分)注重培养班干部自治自理能力,充分发挥小助手作用(0.5分)。
3.班级管理有序,室内外陈设整齐(2分),班级布置得体大方(2分)。
4.班级管理目标明确,班风正、学风好、有特色,学生遵守纪律、团结向上、勤奋学习、朝气蓬勃。(2分)
(二)、工作计划与总结(6分)
1.按要求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并按时上报(3分),计划内容空洞缺一项扣1分,不按时上报扣0.5分。
2.学期结束对班级工作要进行认真总结,提出今后的工作设想,按时上报(3分),总结内容空洞,质量差扣2分,不按时上报扣0.5分。
(三)、班级与校园卫生(30分)
1、班级有卫生值日制度(1分)按规定每天清扫和随时清扫,保持室内外卫生(12分),如值日检查或抽查不达要求,每一次扣0.5分。可记负分。
2、班级所包干的校园卫生区要有值日制度(1分)。卫生区要经常保持整洁(12分)。如值日检查或抽查不达要求,每一次扣0.5分。可记负分。
3、教育学生爱护校园卫生(4分),如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乱扔果皮纸屑等,每一片次扣0.2分。可记负分。
(四)、健康教育与体育测试(6分)
1.有疾病防范措施,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学生衣着整洁、仪表端庄、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化浓装、不戴装饰品。(2分)。
2.要协助体育教师建立健全体育档案体育达标合格率达100%(2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0.5分。
3.课间操、眼保操要做到快、静、齐(2分),不达要求每一次扣0.2分,可记负分。
(五)、遵纪守法与安全教育(15分)
1.教育学生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班级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5分)如有违纪违规现象,每一次扣0.2分,可记负分。
2.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无事故出现(10分),在校期间发生一次事故扣2分,可记负分。
(六)、爱护公物(7分)
教育学生爱护班级和学校所有的财物(包括花草树木),如有损坏现象,每每一次扣0.5分,可记负分。
(七)、热爱各项活动(6分)
对学校布置的各项活动要积极参与(3分),缺一次扣1分。学校布置的板报、橱窗等要保证质量完成(3分),不达一次扣1分。
(八)、关心、热爱学生(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