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课《伤仲永》综合资源(人教新课标七下).doc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免费教育文稿网  来源:eduwg.com  发布时间:2013-05-23 19:02:00

三、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的表现,收族,是的表现。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四、本文在材料安排上的特点

本文详写叙事部分,略写议论部分。在叙事部分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略写他才能衰退时期的情形。这样安排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主要是用方仲永作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为什么哀伤、哀怜?因为仲永有天才而“受于人者不至”。但这不能怪仲永,他毕竟是个孩子;这全部责任都应当由贪财的父亲来承担,因为他剥夺了仲永的学习机会。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有两点用意:第一,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第二,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根子,因为仲永父亲“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逐渐衰退(“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以至丧失殆尽(“泯然众人”),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用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作者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用不着多说了……………………………【全文请点击下载word压缩文档】点击下载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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