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通感与形体造型》教学设计
音乐是一种听觉艺术。音乐欣赏可以产生听觉上、情绪上、视觉上、触觉上、情绪上、联想上等各方面的反映,即联觉。如:当一个人演唱歌曲、演奏乐器或欣赏音乐时,会在脑海里浮现出音乐所描绘的图象,这就是想象力。爱因斯坦说:“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丰富的创造力首先需要的是丰富的想象力,而听音乐用大脑思维,并能把声音转化为形象和抽象的概念,这就是创造。因而开设这样的活动课可有效调动学生欣赏音乐时各器官的通感联觉,充分挖掘学生的想象力。再者,音乐丰富的节奏对身体的节奏起着促进作用,比如,在悠扬、热烈的音乐声中,动作会更协调、潇洒。那么,如果用形体动作来表达音乐又会产生怎样的效果呢?这其实就包含着听者对音乐在情绪、律动等方面理解的反映及创意。同样,造型也是用形体来表现某个乐曲或乐段,所不同的则是造型是用某个形体动作的定型来展示的,它的浓缩性更强。这堂课可以通过一个新的手段来学生的创造想象力,从一个新的视角展示了学生的欣赏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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