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唱为主的歌剧—— 歌舞一体的音乐剧》教学设计与教学说明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09-07-28 20:00:00

教学设计说明:

《歌情乐韵  悦耳爽心》是现行教材高中一年级第一学期第一单元的教学内容。本课就歌剧和音乐剧两种不同的艺术形式分成三个子课题共同学们在课前研究学习。通过观赏、分析、创编和评议等手段,感受歌剧与音乐剧各自独特的魅力。乐于与同伴一起交流自己的体验和见解。初步掌握歌剧与音乐剧不同的演唱特点。

 对于绝大部分高中学生而言,师生面对面的艺术学习方式在高中毕业后就将结束,通过自主、合作、探(研)究性的学习方式,是获取审美体验的有效方法,学生能在获取审美体验和经验的同时,习得获取审美体验和经验的方法,为终生学习艺术奠定基础。本课中,教师选择歌剧与音乐剧中几个核心的典型片段,让学生在鉴赏过程中得到美的熏陶。同时,通过教师范唱,学生模仿音乐剧片段、师生合作演唱等实践活动,并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每一个表现都给予及时、充分的鼓励与肯定,以此培养学生自信、自主地参与艺术学习的心理素质,激发对歌剧与音乐剧的热爱,潜移默化地培养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符合以审美为核心,发挥审美内涵的教育作用这一理念。在教学策略的制订和教学方法的选择上,采用合作学习、比较学习的方式,尊重学生对艺术作品的见解、诠释与再现,以培养自主参与艺术学习活动,独立获取知识与技能的能力。通过拓展欣赏不同于传统艺术形式的片段,培养艺术欣赏与实践的多方位发散思维能力,从而逐步培养创新意识。

本课注重音乐活动的过程,力图体现“自主、合作、探(研)究性的艺术学习”特色。学生在搜集、加工、处理信息的过程中,掌握了自主学习的途径与方法。在展示过程中乐于与同伴一起交流自己的感受或见解,分享影视创作的成果,在合作学习过程中得到乐趣,分享成功。这正是以学生发展为本,培养终生学习的能力这一理念的充分体现。

 

徐赵雅

单元课题:歌情乐韵  悦耳爽心

以唱为主的歌剧—— 歌舞一体的音乐剧

课时:一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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