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政治教案 5.1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权力机关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0-04-21 09:39:19

5.1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权力机关

授课者:刘景平    地点:高一年8班

 

一、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知道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了解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能够运用事例说明关于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具体表现。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通过对人民代表大会的学习,认同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二、重难点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2、人民代表的权利

三、教学方法

情景设置法、自主阅读法、学案教学法

四、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提出问题

探究一:

2007年3月5日至16日,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解放军部队的全国各族的近3000名人大代表齐聚北京,在这里召开了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请同学们结合前面所学习过的知识思考两个问题:①我国的国家性质及其本质各是什么?②材料体现了人民民主的什么特点?(提问个别同学并做简要的点评)那么,在我国,人民是如何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呢?这就是我们本节课要共同学习的内容。

(二)师生互动,讲授新课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第55页第一自然段,在学案上箭头处写出它们之间的关系。

探究二:

        人民                  人民代表

        

       国家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

                            (权力机关)

一府两院

      管理国家和         

      社会的权力

请一位同学到黑板上在箭头处写出其关系,并做简要点评。通过上述图表,我们明确到,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的体系包括什么呢?(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们的性质、地位、职权又是什么呢?请同学们在课本上第55页先找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请同学们结合探究三来加以认识。

探究三:

材料一:会议以2799票赞成、52票反对、37票弃权的高票通过了物权法;以2828票赞成、37票反对、22票弃权的高票通过了企业所得税法。

材料二:会议表决了关于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07年中央与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表决了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材料三:温家宝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作《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分四个时段对其进行审议,共作了33处修改后,于3月16日在全体会议上高票通过。

材料四:贾春旺向全国人大作《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肖扬作《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

上述材料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在行使什么职权?从材料三和材料四中体现出了人民代表大会与一府两院是何种关系?提问个别同学,并做简要点评后,提醒学生注意:①由于《政府工作报告》自身性质的特殊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通过《政府工作报告》既体现决定权又体现监督权,对法院和检察院的报告只体现监督权。②权力机关不等于立法机关,我国的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③任免权一般是在人大一次会议上,本次会议没有行使任免权的问题。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是一次或一个会议,而是一个国家机关,开会是其行使职权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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