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教学中的问题及解答
关于商品教学中的问题及解答
浙江省象山中学政治组 蔡瑶琼 肖利
商品是经济常识中的一个基础概念,如何判断具体情境中的一些物品是否是商品,学生常常会产生许多的疑问。在这里,主要结合教学中学生提出的一些事例作一些探讨和解答。
商品琳琅瞒目,不可能一一罗列,所以在识别时,首先要找到判断的根据和标准。
一个物品要成为商品,有两个标准判断标准:一是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二是商品的两个基本属性:使用价值和价值。在不同的情形中,我们可以从更容易作出判断的角度出发分别选择其中的一个标准。当然这不是说,此时商品只符合一个标准。我们要明确的是,作为商品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标准,而且满足其中一个标准肯定也符合另一个标准。
我们首先来看,第一个标准: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依据这一含义得出构成商品的条件:(1)商品必须是劳动产品,凡不是劳动产品,如自然状态的空气,阳光,水都不是商品。(2)劳动产品必须用于交换,才是商品。如农民的生产的农副产品,如果用来自己消费,就不是商品,因为它没有进行交换。相反,如果是用于销售,那就是商品,因为它既是劳动产品,又用于交换。所以,根据这个标准可以判断:
问一:采集的野果,狩猎的猎物等物品是不是商品?
首先,采集的野果,狩猎的猎物已不同于自然状态下的物品。人们在获得它们的过程中已经花费了人类劳动,所以它们已经是劳动产品了。那么,是否成能为商品呢?其次,看这些物品的用途。如果是用于满足自己的需要,或是送给他人,那么它们就不是商品;相反,如果是用于交换,有偿的供他人消费,那么它们就是商品。
问二:人体器官能否成为商品?
人体器官不是劳动产品,所以不可能成为商品。但在现实中,确实存在着献血、捐赠器官可以获得报酬等情况,如何理解这种现象?我国法律明确禁止把人体器官当成商品来进行交易,但不禁止捐赠人体器官,特别是提倡在死后捐赠给有需要的人。所以,人体器官区别于一般的商品,因捐赠而获得的报酬也不是捐赠器官的价格,而是对于捐赠者的一种补偿和慰藉。
以上可知,一件物品要成为商品,首先必须是劳动产品,凝结了人类的劳动。但也不是所有的劳动产品都能成为商品。因为作为一件商品,必须首先有用即具有使用价值,才可能成为商品。这涉及到判断的第二个标准:商品的两个基本属性:使用价值和价值。
商品的使用价值是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它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体现了商品生产者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这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体现了商品生产者之间平等的交换劳动的关系。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商品物质本身,有使用价值在交换过程中才能实现价值,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二者缺一不可。商品若是失去使用价值或始终卖不出去,那么生产商品的人类劳动就浪费了,它也就不再是商品了。以下情况如果用商品的两个基本属性来判断远比用商品的含义这一标准容易的多:
问一:次品、伪劣产品能否成为商品?
首先,次品和伪劣产品是不同的,前者虽然产品的品质较差,但仍具有应有的使用价值,后者则是完全不具备使用价值,而且还有可能造成广大消费者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害。所以,次品可以低价出售成为商品,但部分人类劳动不能实现其价值;而伪劣产品是禁止出售的,它不能成为商品。
问二:废品还是不是商品?
一般情况下,废品不是商品,因为它已不具有此种商品应具有的使用价值了,如发霉变质的食品、报废的电器等。但废品收购站收购的废品却是另当别论,虽然它已经丧失原来作为商品时的使用价值,但一件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往往是多种多样的,不同条件下,有不同的作用。此时的废品具有被重新开发利用作为生产资料的使用价值,而且废品被用于交换,具有价值,因此废品收购站收购的废品是商品。
问二:抢来的、偷来的劳动产品是不是商品?
抢来的或是偷来的劳动产品虽然不是合法拥有的,但这不能否认它们仍然是劳动产品,可以用于交换,它们具备使用价值和价值,所以可以成为商品。当然,对于非法所得,我国法律规定了相关的惩罚措施。这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不能混淆。
综上,只分析说明了一些学生常常遇到的情境。商品纷繁杂,只要我们紧紧抓住判断商品的两个标准,灵活运用,肯定能以不变应万变。
浅析商品的两个判断标准
浙江省象山中学政治组 蔡瑶琼
商品是经济常识中的一个基础概念,如何判断具体情境中的一些物品是否是商品,学生常常会产生许多的疑问。在这里,主要结合教学中学生提出的一些事例作一些探讨和解答。
商品琳琅瞒目,不可能一一罗列,所以在识别时,首先要找到判断的根据和标准。
一个物品要成为商品,有两个标准判断标准:一是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二是商品的两个基本属性:使用价值和价值。在不同的情形中,我们可以从更容易作出判断的角度出发分别选择其中的一个标准。当然这不是说,此时商品只符合一个标准。我们要明确的是,作为商品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标准,而且满足其中一个标准肯定也符合另一个标准。
我们首先来看,第一个标准: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依据这一含义得出构成商品的条件:(1)商品必须是劳动产品,凡不是劳动产品,如自然状态的空气,阳光,水都不是商品。(2)劳动产品必须用于交换,才是商品。如农民的生产的农副产品,如果用来自己消费,就不是商品,因为它没有进行交换。相反,如果是用于销售,那就是商品,因为它既是劳动产品,又用于交换。所以,根据这个标准可以判断:
问一:采集的野果,狩猎的猎物等物品是不是商品?
首先,采集的野果,狩猎的猎物已不同于自然状态下的物品。人们在获得它们的过程中已经花费了人类劳动,所以它们已经是劳动产品了。那么,是否成能为商品呢?其次,看这些物品的用途。如果是用于满足自己的需要,或是送给他人,那么它们就不是商品;相反,如果是用于交换,有偿的供他人消费,那么它们就是商品。
问二:人体器官能否成为商品?
人体器官不是劳动产品,所以不可能成为商品。但在现实中,确实存在着献血、捐赠器官可以获得报酬等情况,如何理解这种现象?我国法律明确禁止把人体器官当成商品来进行交易,但不禁止捐赠人体器官,特别是提倡在死后捐赠给有需要的人。所以,人体器官区别于一般的商品,因捐赠而获得的报酬也不是捐赠器官的价格,而是对于捐赠者的一种补偿和慰藉。
以上可知,一件物品要成为商品,首先必须是劳动产品,凝结了人类的劳动。但也不是所有的劳动产品都能成为商品。因为作为一件商品,必须首先有用即具有使用价值,才可能成为商品。这涉及到判断的第二个标准:商品的两个基本属性:使用价值和价值。
者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这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体现了商品生产者之间平等的交换劳动的关系。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商品物质本身,有使用价值在交换过程中才能实现价值,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二者缺一不可。商品若是失去使用价值或始终卖不出去,那么生产商品的人类劳动就浪费了,它也就不再是商品了。以下情况如果用商品的两个基本属性来判断远比用商品的含义这一标准容易的多:
问一:次品、伪劣产品能否成为商品?
首先,次品和伪劣产品是不同的,前者虽然产品的品质较差,但仍具有应有的使用价值,后者则是完全不具备使用价值,而且还有可能造成广大消费者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害。所以,次品可以低价出售成为商品,但部分人类劳动不能实现其价值;而伪劣产品是禁止出售的,它不能成为商品。
问二:废品还是不是商品?
一般情况下,废品不是商品,因为它已不具有此种商品应具有的使用价值了,如发霉变质的食品、报废的电器等。但废品收购站收购的废品却是另当别论,虽然它已经丧失原来作为商品时的使用价值,但一件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往往是多种多样的,不同条件下,有不同的作用。此时的废品具有被重新开发利用作为生产资料的使用价值,而且废品被用于交换,具有价值,因此废品收购站收购的废品是商品。
问二:抢来的、偷来的劳动产品是不是商品?
抢来的或是偷来的劳动产品虽然不是合法拥有的,但这不能否认它们仍然是劳动产品,可以用于交换,它们具备使用价值和价值,所以可以成为商品。当然,对于非法所得,我国法律规定了相关的惩罚措施。这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不能混淆。
在教学的过程中,有些学生的思维非常活跃。曾有一学生提出如下的设想:如果在自留地里长出一棵树,从来没有凝结任何人的劳动,有人来收购,树的主人把它卖了而且是收购的人砍伐和运输的,也就是说,树的主人没有花费任何劳动就获得了收入。如何理解这种现象?显然,树被当作商品在买卖。但如果按这两个标准很难解释。这是因为这两个标准适用于常态下的商品的判断,讲得是一般情况。学生提出这种设想属于特殊情况。所以,在教学过程中,需要让学生明白,商品理论研究的是一般的情况,我们不能用一般的理论来解释特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