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长沙市教育系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教党(2009) 34号)精神,现就我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 )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领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党和国家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必须坚持科学理论的指导。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我校要通过这一活动,让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真正理解和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为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发展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顺应人民群众期待的迫切需要。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实质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我校要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让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教育为民的理念,始终坚持把科学发展作为指导工作的准绳,把学生、家长、教职工的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坐标,把解决与教育教学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全校教职工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努力建设和谐校园。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丰富了党的执政理念,赋予了党的先进性新的时代内涵。总的来看,我校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是好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中,仍存在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还不够强、工作作风还不够实、党的先进性体现得还不够充分等现象。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的教育和管理理念,推动学校科学和谐发展。
二、准确把握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学校教育教学的中心工作,突出建设“高质量,有特色的三湘名校”这个主题,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学校改革发展的实践,准确把握学校当前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发展模式、提升发展能力、破解发展难题。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解放思想,提高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管理机制和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机制,提高领导学校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的能力,提升教师素质,促进学生成长,努力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全面提升教育教学及管理水平,为开创我校科学发展新局面,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是坚持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相结合的原则。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更新发展观念、调整发展思路、转变工作作风、破解发展难题,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和学校实际,用科学发展思路进行再认识,形成新共识。
二是坚持理论引导与科学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要在抓好理论武装的同时,紧紧围绕“高质量,有特色的三湘名校”主题,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干部作风建设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与总结学校科学发展的经验结合起来。并通过学习推动实践,在实践中深化学习。
三是坚持领导带头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学校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按照“学习突出重点、调研明确课题、查找严格标准、分析结合实际、整改务求实效”的要求,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查找和剖析问题既要严肃认真,又不搞人人过关,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发展积极性。同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在学习实践活动的每个阶段,认真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真诚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抓学校发展上的最关键问题,抓制度建设上最突出问题,抓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四是坚持积极引导和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要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认真总结推进科学发展的经验教训,实事求是查找教育教学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根源,全面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
五是坚持开展活动与促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全面深入地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学习实践活动与促进学校班子建设和促进学校发展结合起来,与促进教师素质提高和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与促进学生学习成长结合起来,要让科学发展观进校园、进组室、进课堂,让干部、党员、教工和学生都能通过学理论、提认识、查问题、找原因、明思路、促发展,将科学发展观转化为全校师生的实际行动。要通过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密联系当前形势和自身实际,从一开始就高度重视查找存在的重点问题,并切实将有效解决问题贯穿活动始终。
(一)按照第一要义是发展的要求,着力解决发展目标、发展思路、管理机制等问题,实现学校科学发展。
(二)按照核心是以人为本的要求,围绕和谐校园建设,发挥教代会和工会的作用,进一步实施校务公开,提升全校师生员工的凝聚力,将学习实践活动落到实现全校师生根本利益的要求上来。
(三)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着力解决我校建设发展中的问题,认真落实学校五年发展规划。
(四)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要求, 认真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力素质作风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问题。
四、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总体安排
我校学习实践活动从 2009年9月28日 开始至 2010年2月1日前 基本结束。学习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都要进行转段动员、检查指导、总结评价,经市教育局联点领导同意后方可转入下一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