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七年级下册《善用法律保护自己》教学设计
继续案例:他为什么这样?我该怎么办?
学生讨论:寻找维权途径和维权机构
途径:协商——投诉——上诉(打官司)机构: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消协、居委会、妇联等
继续案例:我去找妈妈,妈妈让我给妇联写信,希望你们能帮帮我。
紧急自救:
1、你知道哪些情况应打“110”报警电话?(学生讨论后发言,老师归纳。)
当公民、国家、集体的合法权利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或者发生交通、火灾等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报警。具体范围为:一是杀人、抢劫、抢夺、强奸、盗窃等刑事案件;二是扰乱车站、商场、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秩序;三是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等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及公共安全,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事件;四是自然灾害事故;五是群众的求助。
2、自我保护八要领
1)记住可依赖的成年人的名单、电话,这样在遇到侵害时,可以及时寻求他们帮助。
2)学会拒绝不正当要求,坚决不与坏人坏事同流合污。比如让我们去打群架、赌博、看黄色录像等等,我们坚决不要去,并劝说朋友也不要去。
3)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如有人撬门趴窗,应立即大声呼救或电话报警。必要时可拿起家里的菜刀、锤子作为武器,来震慑歹徒。
4)如在路上遇到陌生人尾随,应想办法跑到人多的地方,或者躲避到单位、居民家。
5)迷路走失后,应及时告诉警察,或者打电话给自己最信赖的人来迎接,不要向其他陌生人求助。
6)上学、放学时,应与同学结伴而行,身上不要带过多的钱,不要携带珍贵物品,即使携带了,也不要随意显露。
7)遭到坏人绑架、劫持、伤害等暴力侵害时,要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反击。如果坏人过于凶狠,一般不要与其硬拼,这时要镇静、机智地与之周旋,以寻找机会脱身并报警。
8)遭遇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及时报警,并记住坏人的身份特征和其他一些突出的特征,以有利于公安机关破案。
学生讨论:寻找维权途径和维权机构
途径:协商——投诉——上诉(打官司)机构: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消协、居委会、妇联等
继续案例:我去找妈妈,妈妈让我给妇联写信,希望你们能帮帮我。
紧急自救:
1、你知道哪些情况应打“110”报警电话?(学生讨论后发言,老师归纳。)
当公民、国家、集体的合法权利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或者发生交通、火灾等意外事故时要及时报警。具体范围为:一是杀人、抢劫、抢夺、强奸、盗窃等刑事案件;二是扰乱车站、商场、餐饮娱乐等公共场所秩序;三是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等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及公共安全,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事件;四是自然灾害事故;五是群众的求助。
2、自我保护八要领
1)记住可依赖的成年人的名单、电话,这样在遇到侵害时,可以及时寻求他们帮助。
2)学会拒绝不正当要求,坚决不与坏人坏事同流合污。比如让我们去打群架、赌博、看黄色录像等等,我们坚决不要去,并劝说朋友也不要去。
3)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如有人撬门趴窗,应立即大声呼救或电话报警。必要时可拿起家里的菜刀、锤子作为武器,来震慑歹徒。
4)如在路上遇到陌生人尾随,应想办法跑到人多的地方,或者躲避到单位、居民家。
5)迷路走失后,应及时告诉警察,或者打电话给自己最信赖的人来迎接,不要向其他陌生人求助。
6)上学、放学时,应与同学结伴而行,身上不要带过多的钱,不要携带珍贵物品,即使携带了,也不要随意显露。
7)遭到坏人绑架、劫持、伤害等暴力侵害时,要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反击。如果坏人过于凶狠,一般不要与其硬拼,这时要镇静、机智地与之周旋,以寻找机会脱身并报警。
8)遭遇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及时报警,并记住坏人的身份特征和其他一些突出的特征,以有利于公安机关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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