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一】第十一课 经济全球化与对外开放学习指导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0-11-04 10:31:39

(一)怎样理解经济全球化
1、经济全球化内涵

  经济全球化是指商品、劳务、技术、资金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流动和配置,使各国经济日益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的趋势。经济全球化的表现是多方面的,如技术与信息全球化、消费全球化、规则全球化等。跨国公司的这种生产经营方式客观上促进了资本、技术、人力、商品等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推动了国际分工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是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强有力的载体。

2、经济全球化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实质上是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主导的经济运动。一是发达国家具有经济和科技上的优势,二是现代信息技术基本由发达国家掌握,三是发达国家在世界市场上占主导地位,四是发达国家左右着国际经济交往中的游戏规则。
  经济全球化的积极影响。一是促进了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二是促进了国际分工水平的提高;三是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这就是经济全球化给我们提供的机遇。
  经济全球化的负面影响。一是它使世界贫富分化现象更加严重;二是它使世界经济更加不稳定,尤其是冲击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安全。这些现象的出现,与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有关,它的发展并没有使世界各国普遍受益。
  发达国家在经济全球化中处于优势地位。推动全球化的信息技术基本掌握在他们手里,世界金融中心基本集中在发达国家,全球经济活动使用的货币是以美元为代表的货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凭借资本和技术的优势,尽力拓展其资本和商品在世界各地的份额,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主要得益者。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由于在经济旧秩序中处于不利地位,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挑战更加严峻。目前的国际经济规则主要是发达国家主导制定的,所以这些规则主要反映的是发达国家的利益和意志,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正当利益和合理要求无法得到应有的体现。发展中国家为适应这些规则付出了痛苦的代价,而且短期内无法改变现状。

(二)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对外开放战略
  首先,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是中国对外开放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选择。“引进来”和“走出去”是对外开放政策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二者缺一不可。中国在“引进来”取得一定成效和达到一定水平的条件下,必须适时地“走出去”。实施“走出去”战略,是中国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内在要求。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我国以“引进来”为主,把国外的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和人才等引入国内,这是完全必要的。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综合国力的日益增强,实施“走出去”战略逐渐具备了政治基础、经济基础、主体基础和经验基础,“走出去”的条件越来越成熟,要求也越来越迫切。必须积极引导和推动中国企业到世界经济舞台上去施展身手,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并力争在“走出去”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其次,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又是中国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的必由之路。在当今世界,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一个世界性的社会化大生产网络正在形成,跨国公司在世界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日益增强。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目前对外投资虽然有较快发展,但与跨国公司和跨国投资的迅猛发展趋势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我国现在的海外公司数量有限,对外投资与引进国外投资的数量和规模相比也很不相称。发展对外投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必须迈出的一步,实施“走出去”战略是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的必由之路。只有“走出去”,才能积极参与国际竞争,进而成为国际经济舞台上一个有分量的大国。
  第三,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也是中国实现21世纪改革和发展目标的战略之举。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实质,是将我国的发展空间,从本土拓展到世界范围。从发展的角度看,我国虽说地大物博,但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很有限。实现经济发展的目标,要从世界市场取得必需的资源,要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我国经济的超常规发展。我们必须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和利用国际资源,增强我国经济发展的后劲。我们不但要通过进出口贸易来利用国际市场和国际资源,更要通过在国外投资和组织生产来利用国际市场和国际资源。只有积极地“走出去”,才能弥补国内资源和市场的不足,这对于我国实现现代化的第三步战略目标关系重大。
  中国正在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中国企业到境外开展工程承包、投资办厂和共同开发资源。实施“走出去”战略是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必由之路,也是深化我国与世界各国经济合作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时机和条件已基本成熟。加入世贸组织后,随着中国市场的逐步开放,世贸组织其他成员也会对中国进一步开放市场,提供贸易投资便利,这将为促进中国企业“走出去”开展跨国经营提供有利条件。中国已经有了一批拥有一定技术经济实力、熟悉国际化经营管理、适应国际市场激烈竞争需要的企业。通过推动这些企业“走出去”,不仅可以拓展中国经济的发展空间,而且也可以为促进中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合作增添新的内容,为加强多双边经贸关系注入新的活力。中国2009年出口总额超过1.2万亿美元,已超越德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出口国。

(三)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1、非歧视原则。
  非歧视原则是针对歧视性待遇的一项缔约原则,它要求缔约双方在实施某种优惠和限制措施时,不要对缔约对方实施歧视待遇。在世贸组织中,非歧视原则主要由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条款体现出来。最惠国待遇是指,一成员方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领域给予任何其他国家(无论是否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优惠待遇,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其他各成员方。任何国家不能给其他成员以特殊的贸易特权或对它进行歧视,所有成员都处于平等的基础上。国民待遇强调的是外国产品与本国产品享有权利的平等性,可以使外国产品与本国产品在同等经济条件下竞争和取得利益。

2、互惠原则。
  互惠互利是建立WTO共同行为规范、准则过程中的基本要求,这种互惠原则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体现。
  通过举行多边贸易谈判进行关税或非关税措施的削减,对等地向其他成员开放本国市场,以获得本国产品或服务进入其他成员市场的机会。在现实中,一国或地区加入WTO后,其对外经贸体制在符合《1994年关贸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及《知识产权协定》规定的同时,还要开放本国的商品和服务市场。互惠贸易是多边贸易谈判及一成员贸易自由化过程中与其他成员实现经贸合作的主要工具。任何一个成员在WTO体系内不可能在所有领域都是最大的获益者,也不可能在所有领域都是最大的受害者。在WTO体制下,由于一成员的贸易自由化是在获得现有成员们开放市场承诺范围内进行的,自然这种贸易自由化改革带来的实际利益有WTO机制作保障。因此,多边贸易自由化要优于单边贸易自由化,尤其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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