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活》培训资料(二):政治生活知识整理
(2)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
(3)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4)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
(5)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表现:平等地享受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6)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树立权利意识与义务意识。
(7)如何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
框题三 政治生活:崇尚民主与法制
(1)政治生活的信念:崇尚民主与法制。
(2)政治生活的内容: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参加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3)中学生怎样参与政治生活:明确政治生活的作用;学习政治知识,贵在实践。
第二课 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框题一 民主选举:投出理性的一票
(1)了解选举的几种方式:
●直接选举:选民直接投票选举被选举人的选举方式。能使每个选民都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选择自己心目中最值得信赖的当家人,能够比较直接、准确表达选民的意愿,保障公民行使选举权,激发公民的政治热情。
●间接选举:在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下,先由选民选出自己的代表,再由代表选举产生上一级代表或政府领导成员的选举方式。可以降低组织工作的难度和成本,但难以表达每个选民的意愿。
●等额选举:正式候选人名额与应选名额相等的选举方式。等额选举在确定候选人时,能够考虑到代表性和代表结构的合理性,但会限制选民的自由选择,影响选民的积极性。
●差额选举: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选举方式。差额选举能够为选举人行使选举权提供了选择的余地,在选举人之间也形成了相应的竞争。这是一种较为普遍的选举方式。在差额选举中,候选人按照既定的规则,采取演讲、答辩等方式向选民介绍自己的选举方式。有助于选民了解选举人,但若不加以有效规范,容易导致虚假宣传、金钱交易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