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活》培训资料(二):政治生活知识整理
第五课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框题一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如何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行使最高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行政区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讨论决定本行政区的重大问题并由它监督实施。
(6)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及其产生:人大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
(7)人大代表的职责: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8)人大代表的职权:审议议案、表决各项决定、提案权、质询权。
框题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政体:一个国家的政权机关的组织形式。
(2)我国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我国政体的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特点:实行民主集中制。
(4)要深人认识的三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只有人民代表大会才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
(5)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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