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级上册第九单元《小数乘法和除法(二)》教材分析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0-05-26 21:44:32

3. 选用不同的方法教学求积和商的近似值。

求积的近似数,一般先算出积,再根据精确度的要求用“四舍五入法”取近似数。在这些数学活动中,计算小数乘法以及用“四舍五入法”求近似数,都是学生已经掌握的知识。因此,求积的近似数不要教学新的数学内容。基于这些思考,例3在编写上有两个特点:一是3.18×1.6的笔算已经完成,只要把积保留两位小数,避免教学精力过多用于笔算乘法,淡化求积的近似数这个主题;二是让学生在横式上填写结果,把求近似数留给学生进行。根据例题的编写特点,教学时要充分利用教材,应先让学生独立学习,再组织交流。交流的内容是求近似数时的思考,使学生正确应用“四舍五入法”。

练习十六第4题先估计平行四边形的面积,再计算并把得数保留一位小数。要让学生明白估计和求近似数不是一回事。估计的时候把底和高分别看成比较接近的整数,通过口算整数乘法进行的。求近似数一般先算出精确的积,再“四舍五入”。

求商的近似数,不要把除法算完,只要除到适当的时候就可以求近似数。况且许多除法的商是循环小数,不可能最终除尽。因此,教学求商的近似数有两个新内容:一是循环小数的知识,二是求商的近似数只要除到什么时候就可以“四舍五入”。这两个内容,前一个安排例题教学,后一个让学生在求商的近似数时体会。

教材中关于循环小数的知识,只是让学生联系除法计算,体会如果继续除下去,永远不会结束。原因是除的过程中“余数重复出现”,“商也重复出现”。告诉学生这样的商是循环小数,可以用“四舍五入法”取循环小数的近似数。上面这些内容都在例7里教学。至于循环小数的定义,安排在教材的底注里。循环小数的其他知识,编写在“你知道吗”里让学生阅读,不列入基本的教学要求。

“试一试”用计算器计算两道除法,把得数保留三位小数。这里用计算器算有两个原因:  一是节省计算时间,不把精力耗费在笔算上,而是用于求商的近似数;二是计算器一般能显示10位数字,在计算器上可以看到50÷60的商是0.8333……64÷60的商是1.066……它们都有重复出现的数字,都是循环小数。教学“试一试”还要注意一点,让学生说说怎样把得数保留三位小数,体会只要看小数部分第四位上的数,就能决定“四舍”还是“五入”。小数部分第五位以及后面各位上的数与求近似数无关。这些体会用于练习十九第2题,学生就知道只要除到商里有四位小数,就能保留三位小数,不必再除下去了。

有些实际问题如果用“四舍五入法”求近似值,答案会不合理。如例8中300元钱买单价45元的足球,尽管300÷45的商接近7,最多只能买6个。又如“试一试”中126人乘船过河,每次限乘15人,虽然126÷15=8.4,但至少要9次才能全部过河。类似这些问题,在前面几册教材里陆续出现过一些,由于学生在那时年龄小,缺乏生活经验,因此只是初步接触,完全理解这些问题还有困难。本单元让学生再次学习这些问题,效果会好得多。这部分教材没有教“进一法”“去尾法”等新的求近似数的方法,也没有出现这些方法的名称。只是让学生联系现实的事情,凭生活经验和理解能力,找到比较恰当的答案。教学时一定要注意这一点,以免加重不必要的负担。

4. 让学生发现整数乘法的运算律对小数乘法同样适用。

学生已经知道整数加法的运算律对小数加法同样适用,整数乘法的运算律对小数乘法是否适用?还需要验证。例4里有三组算式,先经过计算知道同组的两个算式得数相同,它们可以用等号连接。再观察各个等式,分别得出小数乘法也有交换律、结合律和分配律。即整数乘法的运算律对小数乘法同样适用。教材安排的学习活动,不但是形成数学知识的过程,还能培养严谨的认知态度。教学例4要注意两点:一是圆圈里的等号必须在计算之后,根据左右两式的得数相同,才能填写。绝不能未经计算就写等号。如果不计算就写等号,例4的教学就不是发现运算律同样适用,变成应用运算律改写算式了,这是认知程序上的逻辑错误。二是要让学生指着三个等式逐一说说各表示什么运算律,使运算律的内涵更加清楚。“试一试”和“练一练”都是应用乘法运算律进行简便运算,因为学生已经有简便运算的经验,教材不再编排例题。

除了乘法运算律,还有两个整数的计算知识也要应用到小数计算中来。一个是除法的性质,安排在第97页第10题,通过两组算式的计算和比较,发现整数除法的性质在小数除法中也同样适用。另一个是四则混合运算顺序,安排在第97页第11题,直接应用于小数四则混合运算。

5. 研究积与因数、商和被除数的大小关系,发展数感。

在学生掌握小数乘小数的计算法则以后,教材安排他们进一步研究积与因数的大小关系。第92页第10题里有三组乘法题,每组中的三个算式的第一个因数都相同,第二个因数分别是大于1的数、1和小于1的数。通过计算与比较,发现当第二个因数大于1时,积比第一个因数大;当第二个因数是1时,积等于第一个因数;当第二个因数小于1时,积比第一个因数小。这是三组题的共同规律,这个规律对学生的数感有两点作用:一是突破了原来的乘法观念。整数乘法的积总是大于因数(另一个因数是1除外)。在小数乘法里还会出现积比因数小的情况,它是由于另一个因数小于1所造成的。虽然一个数乘小于1的数的意义不是本单元的教学任务,至少学生知道了积可以小于因数,这已经是对原来观念的突破。二是可以用于估计和反思笔算的结果是否合理。第11题在计算前先根据第二个因数的情况,说出积大于还是小于第一个因数,这是估计。尽管这样的估计与精确计算的误差相当大,但毕竟清楚了积的范围。一旦笔算的得数超出了这个范围,就能及时发现和改正错误。

教学除数是小数的除法以后,练习十八第7题发现规律: 如果除数大于1,商小于被除数;如果除数小于1,商大于被除数。这个规律对学生的数感也有积极的意义。

学生经过第103页第7题的学习,对上面的规律会有更多体会。如2.6×0.5和2.6÷2都等于1.3,都求得2.6的一半是多少;2.6÷0.5和2.6×2都等于5.2,都求得2.6的2倍是多少。这些都是学生通过题组的计算和比较,能够体会到的内容。教学时要注意,这些内容不需要教师告诉学生或把它讲得很清楚,只要求学生有所感受和联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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