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音乐“审美式”唱歌教学模式研究初探
湖南省长沙芙蓉区教科中心 冯 路
一、问题的提出
教学模式是在一定教育思想或教学理论指导下所建立的比较稳定的教学活动框架或活动程序。音乐教学模式就是音乐教学过程模式化,它体现了教学的组织、设计、教学手段的运用以及教材的组合等教学思路,能将音乐教学理论直观化、简单化,帮助教师进行教学设计。
传统的唱歌课已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教学模式,基本过程为:发声练习—复习旧歌(可略)—导言—范唱—教唱曲谱—朗读歌词—依谱唱词—艺术处理—复习巩固。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推行,新的教学理念、教法学法、教材及信息技术的运用,这样的模式已不再适应新的课程发展,在这种背景下我们进行了小学音乐“审美式” 唱歌教学模式研究。
该模式针对的教学内容:在单一课时内可完成的富有审美性的歌曲。这类歌曲或有情绪内涵美、或有音响韵律美、或有风格色彩美,歌曲中包含的审美特性鲜明。该模式就是针对这类歌曲,通过一系列课堂音乐活动,不断地揭示歌曲中蕴含的美,帮助学生发现歌曲的美感,进而在学生深切地感受到歌曲中最激动人心、最具表现力的元素的基础上,启发学生进行富有美感、情感的歌曲艺术表现。
该模式应用的教学方法: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以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为主,综合运用欣赏教学法、情境教学法、模唱教学法等多种学科教学方法。
该模式拟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能通过对歌曲的学习,感受音乐的内容美、形式美、意境美,丰富音乐审美体验,加强文化理解,提高对音乐的审美力和表现力;学生能积极参与歌曲表演活动,并从中获得乐趣,其合作能力、音乐实践能力等都能得到综合提高;学生能通过对歌曲的欣赏与交流、自主学唱、创造表现等活动,提高对音乐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造能力。
二、研究的理论基础
音乐新课程标准提出了“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的理念,并强调要把这一理念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在教学中,要强调音乐的情感体验,根据音乐艺术的审美表现特征,揭示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引导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和情感内涵进行整体把握和完整表现。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人本主义学习理论都体现出学习是以学生个体为中心的学习,强调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在教学中,要鼓励学生主动参与音乐、乐于探究音乐、敢于表现音乐,从中获得对音乐美的体验。此外,还要在教学中引导学生就音乐展开充分交流,并进行各种形式的合作表演,提高学生与他人的交流合作能力。
三、小学音乐唱歌课“审美式”教学模式的特点与结构
1.该模式的特点
模式的关键词为“乐学、审美、自主、创造”,其核心是“审美”。该模式对现代教育技术的合理运用及采用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能加强学生对歌曲内容形式、情感意境的审美体验,对歌曲文化美的感受理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表现力。
2.该模式结构框架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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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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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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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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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