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小学音乐新课程标准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09-07-27 15:07:55
  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
  (三)7~9年级
   学生生理、心理日趋成熟,参与的意识和交往的愿望增强,获得知识和信息的途径增多,在学习上形成自己的初步经验,表达情感的方式较之1~6年级学生有明显变化。应通过多种形式的艺术实践活动,巩固和提高表现音乐的基本技能。扩大音乐欣赏的范围,更有意识地将音乐的人文内涵融入教学中。7~9年级学生正值变声期,要适当减少唱歌的数量要求,注意嗓音保护。
   增进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使学生关注并乐于参与音乐活动。
   提高音乐感受与评价鉴赏的能力,初步养成良好的音乐欣赏习惯。
   发展表现音乐的能力。
   丰富和提高艺术想像和创造力。
   培养丰富的生活情趣和乐观的态度,增进群体意识,锻炼合作与协调能力。
  
  第三部分 内容标准
  本部分内容的表述框架
  
  音乐表现要素
  音乐情绪与情感
  领域一:感受与鉴赏——
  音乐体裁与形式
  音乐风格与流派
  
  演唱
  演奏
  领域二:表现——
  综合性艺术表演
  识读乐谱
  
  探索音响与音乐
  领域三:创造—— 即兴创造
  创作实践
  
  音乐与社会生活
  领域四:音乐与相关文化—— 音乐与姊妹艺术
  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
  
  分学段的内容标准
  
  一、感受与鉴赏
   感受与鉴赏是重要的音乐学习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良好的音乐感受能力与鉴赏能力的形成,对于丰富情感,提高文化素养,增进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教学中应激发学生听赏音乐的兴趣,养成聆听音乐的良好习惯,逐步积累鉴赏音乐的经验。应采用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有独立的感受与见解,帮助学生建立起音乐与人生的密切联系,为终身学习和享受音乐奠定基础。
  【内容】音乐表现要素
  【标准】1~2年级
  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声音。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打击乐器进行模仿。聆听歌声时能作出相应的情绪或体态反应。
  能听辨童声、女声和男声。
  感受乐器的声音。能听辨打击乐器的音色,能用打击乐器奏出强弱、长短不同的音。
   能够感受并描述音乐中力度、速度的变化。
  【标准】3~6年级
   对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种音响感到好奇和有趣,能够用自己的声音或乐器进行模仿。能随着熟悉的歌曲或乐曲哼唱,或在体态上作出反应。
   能听辨不同类型的女声和男声。知道常见的中国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并能听辨其音色。
   在感知音乐节奏和旋律的过程中,能够初步辨别节拍的不同,能够听辨旋律的高低、快慢、强弱。
   能够感知音乐主题、乐句和段落的变化,并能够运用体态或线条、色彩作出相应的反应。
  【标准】7~9年级
   具有聆听和探索各种音响的兴趣与愿望,能够用不同物体探索不同声音。
   加深对歌声、乐器声的了解和体验。能够说明人声和常见乐器的分类及音色特点。
   能够在感知力度、速度、音色、节奏、旋律、和声等音乐表现要素的过程中,了解并评价其音乐表现作用。
   感知音乐的结构,能够简单表述所听音乐不同段落的对比与变化。
  
  【内容】音乐情绪与情感
  【标准】1~2年级
   体验不同情绪的音乐,能够自然流露出相应表情或作出体态反应。
   体验并说出音乐情绪的相同与不同。
  【标准】3~6年级
   听辨不同情绪的音乐,能用语言作简单描述。
   能够体验并简述音乐情绪的变化。
  【标准】7~9年级
   能够主动地体验音乐所表达的各种情感,并能运用音乐表情术语进行描述。
   能够感知音乐情感的发展变化,并能简要地表述或通过多种形式表现出来。
  
  【内容】音乐体裁与形式
  【标准】1~2年级
   聆听儿歌、童谣、进行曲和舞曲,能够通过模唱、打击乐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能够随着进行曲、舞曲音乐走步、跳舞。
  能够区别独唱、独奏、齐唱、齐奏。
  【标准】3~6年级
   聆听少年儿童歌曲、颂歌、抒情歌曲、叙事歌曲、艺术歌曲、通俗歌曲等各种体裁和类别的歌曲,能够随着歌曲轻声哼唱或默唱。
   聆听不同体裁和类别的器乐曲,能够通过律动或打击乐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
   能够区别齐唱与合唱、齐奏与合奏。
  能够初步分辨小型的音乐体裁与形式,能够聆听音乐主题说出曲名,每学年2~4首。
  【标准】7~9年级
   聆听大合唱、组歌、室内乐、协奏曲、交响曲、歌剧、舞剧音乐及其他体裁的歌曲和乐曲,并运用各种形式对所听音乐作出反应。
   通过听赏音乐分辨不同体裁与形式,能够聆听音乐主题说出曲名,每学年2~4首。
   能够结合所听音乐,简单评析音乐体裁与形式对于音乐表现的作用。
  
  【内容】音乐风格与流派
  【标准】1~2年级
   聆听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的儿歌、童谣及小型器乐曲或乐曲片段,初步感受其不同的风格。
  【标准】3~6年级
   聆听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知道一些有代表性的地区和民族的民歌、民间歌舞、民间器乐曲和戏曲、曲艺音乐等,了解其不同的风格。
   聆听世界各国民族民间音乐,感受一些国家和民族音乐的不同风格。
  【标准】7~9年级
   聆听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知道其主要的种类、唱腔、风格、流派和代表人物。
   聆听世界各国民族民间音乐,并能对其风格特点进行简单评述。
   聆听世界各国优秀音乐作品,了解不同音乐流派的代表人物。
  
  二、表 现
   表现是实践性很强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习音乐的基础性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教学中应注意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及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发展学生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性潜能,使学生能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洽感情,在音乐实践活动中使学生享受到美的愉悦,受到情感的陶冶。
  
  【内容】演唱
  【标准】1~2年级
   参与各种演唱活动。
   知道演唱的正确姿势。能够对指挥动作及前奏作出反应。
   能够用自然的声音,按照节奏和曲调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
   能采用不同的力度、速度表现歌曲的情绪。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
  【标准】3~6年级
   乐于参与各种演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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