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2第一单元第1课第2框 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教学设计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0-04-21 16:26:17

必修2第一单元第1课第2  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教学设计

学科:政治

学段:高中

教材版本:人民教育出版社

年级:高一

课题:必修2第一单元第1课第2  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教学设计

作者:海南中学  王景玉

 

第二框 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教学目标

理解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说明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教学重难点】

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教学方法

情景讨论法、小组探究法、分析讲授法、活动启发法。

【课时安排】2课时

【教学设计】

导入新课:指导学生回顾上一节学习内容,提出问题: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民有哪些政治权利和义务?如何行使公民的政治权利?

讲授新课:

一、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教师活动:指导学生仔细阅读第89页,同时提出问题:什么是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哪些内容?

1)、含义:

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就是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公民的权利是法定的、神圣的、不可非法剥夺的。

(2)在我国公民享有哪些政治权利?(内容)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A、法律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公民符合哪些条件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含义: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选举权;公民依法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被选举权。(公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C、在政治权利和自由中的地位: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提示: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包括这样几方面的内容:第一;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人民代表;第二,公民有被选举为人民代表的权利;第三,公民可依照法定程序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人民代表。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是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基础和标志,是公民极为庄严的政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表现。

②政治自由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行使政治自由权利对公民来说有什么意义?(政治自由是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课堂探究课本P9

关于如何理解政治自由,有以下两种观点。你认为它们有道理吗?说说你的看法。

探究提示:

观点一是错误的,观点二是正确的。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受任何约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自由是相对的,政治自由也不例外。世界上没有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自由与法律是对立统一的。因此,公民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政治自由,只要不超出法律所约束的范围,就不受任何非法干预。

③监督权

A、监督权的主体和对象分别是谁?(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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